用配偶名下的房贷抵扣个税需准备以下资料:
1. 夫妻关系证明
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书
2. 房屋产权证明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 房贷信息
贷款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还款计划表
4.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表格中需填写相关金额并签名
5. 其他资料
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配偶签署的同意书,同意其名下房贷用于抵扣配偶个税
注意:
房贷必须为购置自用住房所借贷款。
抵扣额度应在贷款利息范围内,最高不超过10000元。
配偶同意书需注明同意使用其名下房贷抵扣个税,并由其亲笔签名。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
用配偶名下的房贷抵扣个税,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和手续:
个人信息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贷信息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贷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贷还款流水(近12个月)
其他材料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年度个税申报表(如有)
手续
1. 确认配偶同意抵扣:取得配偶同意,并提供配偶书面授权同意书。
2. 收集材料:准备好上述所需资料和手续。
3. 填报个税申报表:在个税申报表的专项附加扣除部分填写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额度、贷款利息等。
4. 提交材料:将所有材料提交给税务机关,可通过网上申报、邮寄或到办事厅办理。
5. 审核确认:税务机关会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批准抵扣。
注意事项
只有符合条件的房贷才能用于抵扣个税。
抵扣金额不能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房贷利息支出,且不得超过12万元。
配偶名下的房贷只能由其中一方用于抵扣,不能同时抵扣。
用配偶名下的房贷抵扣个税所需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已婚人士使用配偶名下住房贷款支付利息,可以由夫妻双方在各自的个税申报中申请抵扣。所需资料包括:
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配偶名下的房屋贷款合同复印件
配偶名下的贷款还款凭证(如银行对账单、还款计划等)
配偶名下的住房房产证复印件
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
申报人本人及配偶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注意事项:
抵扣额度限额为每年12,000元。
夫妻双方均可享受抵扣,但抵扣额度不能超过各自全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抵扣的房贷利息必须是用于自住房,且房屋产权证必须在配偶名下。
抵扣的房贷利息不能同时用于住房公积金抵扣。
资料须提供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并由申报人签名确认。
申报方式:
申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配偶名下房贷抵扣个税:
个人网上办税: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手机端,选择"个人业务中心",点击"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进行申报。
税务机关办税大厅:携带所需资料前往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
邮寄申报:将填写好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以挂号信方式寄送至有关税务机关。
配偶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专项附加扣除,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可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配偶双方均为产权人,且配偶一方使用住房贷款进行购房;
购房时,配偶双方收入均达到家庭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证明》上记载的主借款人为使用贷款配偶,副借款人为另一配偶。
不可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仅配偶一人为产权人,且配偶使用住房贷款进行购房;
购房时,配偶收入未达到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证明》上记载的主借款人为非使用贷款配偶;
配偶已经使用同一套住房提取过公积金用于还贷,且该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注意: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
扣除期间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专项附加扣除需由使用贷款配偶申报抵扣,副借款人不可申报。
因此,配偶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专项附加扣除以实际情况为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建议当事人向税务部门咨询详情,以确保准确申报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