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条件

毕节市户籍或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外地户籍职工;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且信用状况良好;

有购买房屋的合法证明文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求。

贷款额度

首套房:单身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

二套房:单身最高可贷2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30万元。

贷款利率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固定,还款初期利息较多,本金较少,随着还款时间的推移,本金逐渐增加,利息逐渐减少。

等额本金还款:每月还款本金固定,利息则随着本金的减少而递减。

相关要求

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如房屋、土地等)。

2、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稳定运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毕节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毕节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第二章 申贷条件

第三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毕节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二)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所购住房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第三章 贷款额度和期限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第四章 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还款方式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第五章 贷款担保

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六章 贷款审批和发放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批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第十条 经审批通过的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发放贷款。

第七章 贷款归还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贷款人逾期归还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采取催收措施,并按照规定收取罚息。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毕节市户籍或在毕节市稳定工作满一年。

2.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

3.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还款能力。

4.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5. 配偶或共同还款人需符合相关条件。

二、贷款额度

1.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2. 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其家庭成员在毕节市所购住房的总房款的70%。

三、贷款期限

1.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2.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与贷款申请受理时年龄之和减去5年的期限。

四、还款方式

1. 等额本息还款。

2. 等额本金还款。

五、利息

1.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2. 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五档:5年以下(含5年)2.75%;5-10年(含10年)3.00%;10-15年(含15年)3.25%;15-20年(含20年)3.50%;20年以上3.75%。

六、担保

1. 以所购住房为抵押。

2. 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并提供担保。

七、其他

1. 借款人如有不良信用记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2. 具体贷款条件和流程请咨询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贷款条件

已缴纳毕节地区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最近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还贷能力。

在毕节地区有固定住所或受让本地区城镇户口的军人。

信用良好,无逾期欠款记录。

符合毕节市人民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1. 申请预审批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到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预审批。

2. 签订借款合同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需携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材料到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3. 抵押登记

签订借款合同后,申请人需携带房产证、抵押合同等材料到毕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

4. 放款

抵押登记完成后,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放款至指定账户。

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

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单位证明)

房产证(新建住房需提供预售合同或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如征信报告、担保人材料等)

注意事项

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购买住房总价款的8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并影响信用记录。

上一篇:房贷主动还还是每月自动扣(房贷主动还还是每月自动扣款怎么办)


下一篇:父母经营贷子女买房(父母有网贷,对子女买房贷款有影响吗)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home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