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抵扣住房和贷款
专项附加抵扣住房和贷款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条件和扣除标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目前,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主要针对首次购房者,且对购房和贷款时间、条件等均有明确规定。
购房条件:
购买自用住房,产权登记在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名下
房屋位于中国境内
购房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贷款条件:
纳税人首次购买自用住房,且住房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
贷款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扣除标准: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限额1000元
住房租金支出:每月限额1500元
扣除程序:
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申请
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扣除事项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
纳税人需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等
专项附加抵扣住房和贷款政策有助于减轻首次购房者的经济负担,支持稳定住房市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利用该项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贷款抵扣
为减轻购房者的住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该政策,纳税人每月可按照下列标准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首次购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纳税人: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第二次及以上购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纳税人:按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该扣除:
拥有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合同。
已取得住房贷款利息支付凭证。
贷款用于购买纳税人在国内的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或自建住房。
该扣除需在纳税人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范围内进行,且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1200元。扣除标准不变,不受实际贷款金额或期限影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贷款抵扣政策有效减轻了购房者的税收负担,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申报抵扣,合理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享受政策优惠。
专项附加税扣除:房贷还是租房
一项针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税扣除政策现已实施,旨在鼓励纳税人进行住房消费。这一政策允许纳税人在一定条件下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支出的部分金额。
对于纳税人而言,选择房贷还是租房扣除取决于个人财务状况和住房需求。
房贷扣除
如果拥有住房贷款,纳税人可以扣除贷款利息的支出。扣除额度最高为每年12万元。房贷扣除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大幅降低纳税金额,尤其是对于贷款金额较高的纳税人。
房贷扣除也有一些缺点。纳税人必须拥有住房贷款才能享受扣除。房贷扣除只能用于自住房,不能用于出租或投资房产。房贷扣除会增加月供,需要考虑还款能力。
租房扣除
对于没有住房贷款的纳税人,可以扣除房租支出。扣除额度最高为每年12000元。租房扣除的优点是,它不需要纳税人拥有房产,同时也适用于出租或投资房产。
但是,租房扣除也有一个缺点。由于扣除额度较低,对纳税金额的减少幅度可能较小。
如何选择
在选择房贷扣除或租房扣除时,纳税人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财务状况:房贷扣除需要较高的还款能力,而租房扣除的负担较轻。
住房需求:自住房的需求性和稳定性决定了房贷扣除的适用性。
税收优惠:房贷扣除的减税幅度高于租房扣除,但后者可以适用于更广泛的情况。
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最合适的扣除选择。
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
自2021年1月1日起,自然人在取得住房贷款后,符合条件的可按今年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在当月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中据实扣除,最高不超过12万元。
适用范围:
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且贷款购买的
贷款期限超过一年且已支付利息的
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其他住房的
重复购买自住住房但本次购房贷款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
因公务、工作调动或升学等原因出售唯一住房后两年内再次购买自住住房并贷款的
扣除方式:
自然人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据实扣除当月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最高扣除额度为1000元/月,即12万元/年。
申报流程:
1. 借款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模块申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住房贷款利息”选项,并填写相关信息。
2. 平台自动计算每月扣除额,在申报所得税时直接扣除。
注意事项: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房贷利息,不得再次在住房所得抵扣中扣除。
若借款人未按规定申报,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不得补扣。
离婚后,尚未处分原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离婚双方可协商确定扣除额度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