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细则
自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对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现将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1. 适用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住房,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取得北京市户籍满1年以上;
贷款人为金融机构;
贷款用于本市范围内普通住房自住;
贷款期限在2019年1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之间。
2. 扣除标准
每年最高可抵扣3.6万元。抵扣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贷款本金 × 贷款利率 × 贷款期限
3. 扣除方式
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抵扣:
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中填报相关信息进行抵扣;
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中预填已扣缴税款信息,并申报汇算清缴,由税务机关审核抵扣。
4. 其他规定
抵扣期限:自纳税年度起,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抵扣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享受抵扣额度不得超过当年纳税额。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请及时申报享受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北京个税房贷利息抵扣细则查询
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房贷利息抵扣执行如下细则:
抵扣条件:
已在北京缴纳个人所得税
拥有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
所购房屋为纳税人家庭唯一自住住房
贷款期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
抵扣额度:
公积金贷款:每月最高1000元
商贷:每月最高2000元
抵扣方式:
通过个税APP或网站申报
经办银行代扣代缴
抵扣流程:
1. 核实符合抵扣条件
2. 收集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3. 通过个税APP或网站申报,填写贷款信息、抵扣金额等
4. 经办银行审核通过后,抵扣金额将直接抵扣当月应缴个税
注意事项:
抵扣额度以实际支付的利息为准,超出的部分不能抵扣。
抵扣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如果抵扣后应缴个税为零,剩余的抵扣额度可结转至下个月继续抵扣。
查询细则:
了解具体细则,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北京市税务局网站:
北京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BJSZS
北京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定期关注相关政策更新,确保享受个税房贷利息抵扣优惠。
北京个税房贷利息抵扣细则公示
2023年1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示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了关于房贷利息抵扣的详细细则。
适用范围:
纳税人在北京购买或建造自用住房,且住房贷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纳税人为住房实际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
首套住房或二套改善型住房
抵扣条件:
住房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5%
贷款期限内,每年偿还的贷款利息不超过100万元
抵扣的房贷利息仅限于用于购买或建造自用住房
抵扣方式:
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申报抵扣信息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税费负担将相应减少
抵扣额度:
首套住房:年抵扣额度不超过12万元
二套改善型住房:年抵扣额度不超过8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
房贷利息抵扣属于专项附加扣除,不能与其他类目重复抵扣
纳税人需保留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细则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以正式公布的版本为准
此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购房者的税负负担,缓解北京住房贷款压力。
北京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细则
为支持居民购房需求,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扣实施办法》,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抵扣的细则。
一、抵扣条件
(1)纳税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拥有北京市登记备案的住房;
(3)纳税人使用商业银行或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并用于自住;
(4)贷款期限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二、抵扣额度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按以下标准计算抵扣额度:
(1)首次购房且贷款期限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最高可抵扣1000元/月;
(2)首次购房且贷款期限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最高可抵扣800元/月;
(3)二套房贷款,最高可抵扣500元/月。
三、抵扣步骤
(1)纳税人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向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
(2)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网上申报;
(3)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抵扣金额退还至纳税人的个人账户中。
四、注意事项
(1)抵扣额度按照实际发生数计入,超额部分不得抵扣。
(2)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抵扣。
(3)已享受其他购房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不能再享受抵扣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