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人员购买商品房贷款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
身份证明材料:
军官证或士兵证
身份证
婚姻证明材料:
结婚证(如果有配偶)
收入证明材料:
部队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银行流水记录(近6个月)
房产信息材料:
购房合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材料:
征信报告(由征信公司出具)
购房首付款存折(或银行转账凭证)
购房贷款申请表(银行提供)
特殊情况材料:
军龄超过10年的证明(享受个人住房补贴优惠)
荣誉军人证或伤残军人证(享受贷款利率优惠)
提交方式:
部队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贷款材料:
直接向商业银行网点提交
通过部队财务部门代办
委托他人代为提交
注意:
不同银行可能要求的材料略有差异,具体以银行要求为准。
部分银行还可能要求部队人员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工作履历、军功章等。
贷款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否则可能会影响贷款审核进度和结果。
在部队服役人员购买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准备:
军官证或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护照等)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未婚证明等)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房屋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或二手房合同)
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银行征信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
手续办理:
1. 征信记录查询: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确保信用记录良好。
2. 银行预审:向银行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银行将审核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和还款能力。
3. 签订借款合同:通过预审后,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4. 办理抵押登记:将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 放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6. 还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注意:
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部队人员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要经过部队相关部门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