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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第一步:确认符合条件
拥有住房贷款合同,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且符合首套住房条件的房产。
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第二步:准备所需资料
贷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发票
借款人身份证件
住房贷款利息清单(可从银行获取)
第三步:填写申报表
在个税APP或网上办税服务厅个人所得税模块中,找到“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选择“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并填写相关信息:
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填写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贷款合同编号:填写贷款合同上的编号。
贷款发放日期:填写贷款合同上贷款发放的日期。
贷款期限:填写贷款合同上的贷款期限。
住房贷款利息金额:根据住房贷款利息清单填写当年的利息金额。
第四步:提交申报
填写完成并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
税务机关将审核相关资料并进行确认。
注意事项:
申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每户家庭每年可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金额上限为12万元。
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报扣除。
贷款期间如有转按揭或提前还贷等情况,需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扣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