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
1. 借款人家庭成员均不属于首套房
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家庭可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最高不超过借款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非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为0。
2. 借款人家庭有一名成员属于首套房
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家庭可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最高不超过借款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非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为0。
3. 其他规定
借款人家庭成员已结清此前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首套房。
二套房认定以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系统为准。
贷款额度以借款人家庭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准。
温馨提示:
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首套房利率高。
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具体贷款额度应以公积金中心审批为准。
宁波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
1. 贷款人已结清首套房贷:最高可贷100万元。
2. 贷款人尚未结清首套房贷:最高可贷50万元。
3. 贷款人购买经济适用房:最高可贷1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贷款额度还受贷款人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房屋价值等因素影响。
对于购买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职工,其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适当提高,最高可贷120万元。
职工在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证明
收入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首套房贷款结清证明(已结清的)
其他相关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建议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贷款额度计算。
宁波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介绍
根据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在宁波购买二套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下: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职工购房总额的7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利率:按照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 = 购房总额 × 70%
举例:
假设职工小明在宁波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二套房,则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
100万元 × 70% = 70万元
注意:
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大于或等于贷款额度。
职工收入须稳定,且房贷月供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如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具体贷款额度和条件请以宁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为准。
宁波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宁波对于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如下:
已结清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可申请最高40万元的贷款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贷款额度。
未结清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有住房贷款记录且未结清的,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 = 可贷额度 × 贷款成数
可贷额度:根据上述条件确定。
贷款成数:首套房最高80%,二套房最高70%。
举例
已结清贷款,借款人和配偶无住房贷款记录,贷款成数为80%,则贷款额度最高为:
贷款额度 = 40万元 × 80% = 32万元
注意事项
贷款额度以实际申请的贷款金额为准。
贷款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具体贷款额度可能因借款人信用状况、抵押物价值等因素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