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专项和贷款专项是个人财务管理中常见的两个专项账户。这两个专项账户可以帮助您有效地为租金和房贷这两种重要的住房支出做准备。
租房专项
租房专项是一个专门用于支付租金的账户。该账户的目的是将您的租金支出与其他财务需求分开,并确保您始终有足够的资金按时支付租金。您可以通过每月从您的工资中预留一定的金额到租房专项中来创建该账户。这样可以帮助您养成定期储蓄的习惯,并避免在到期时为租金而苦恼。
贷款专项
贷款专项是一个专门用于支付房贷的账户。该账户的目的是确保您始终有足够的资金按时支付房贷,并避免因拖欠付款而导致罚款或止赎。您可以通过每月从您的工资中预留一定的金额到贷款专项中来创建该账户。这样可以帮助您养成定期储蓄的习惯,并提高您按时还贷的可能性。
租房专项和贷款专项都是个人财务管理中宝贵的工具。通过使用这两个专项账户,您可以有效地为您的住房支出做准备,并为您的财务未来创造一个更稳定的基础。
专项附加住房贷款与租房可以交替申报吗?
目前,个人住房贷款分为两类:普通住房贷款和专项附加住房贷款。后者是针对购买第一套住房且首付比例低于30%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利率高于普通住房贷款。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借款人使用专项附加住房贷款购房后,在贷款未结清期间不得再次申请普通住房贷款或专项附加住房贷款。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已经使用专项附加住房贷款购房,则不能再享受普通住房贷款的优惠利率。
对于租房,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在实际居住期间租赁住房,可以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总额的15%,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列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住房贷款和租房的扣除方式不能交替申报。即借款人使用专项附加住房贷款购房后,在贷款未结清期间不能同时申报租房扣除。如果借款人贷款结清后,可以重新选择申报租房扣除。
因此,借款人在申请专项附加住房贷款前需要仔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权衡贷款利率与税收优惠之间的利弊,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住房贷款和租房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为减轻购房和租房负担,国家出台了住房贷款和租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贷款期限为20年以上,自2019年1月1日起借款的首次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在以下限额内允许扣除:
单身、无子女家庭:1000元/月
已婚、有子女家庭:1200元/月
租金扣除
2019年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工作的个人,且符合下列条件:
与单位没有产权住房关系
实质性居住
非本市的户籍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城市:960元/月
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800元/月
对于非上述城市且户籍不在本市的人员,租金扣除标准为每月600元。
扣除流程
居民个人按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填报《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或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享受扣除优惠。
扣除限额在纳税年度结束前实际发生额内计算,不足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结转至以后年度使用。
此项扣除政策旨在减轻购房和租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根据规定享受扣除优惠,降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