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房贷减免额度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
减免条件:
纳税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自住住房,且用于自住。
住房贷款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应由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金融机构发放。
纳税人同时只能享受一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减免额度: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每月可按照以下标准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房贷利率按央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房贷利息扣除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扣除额度按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计算,超过12000元的部分不能享受扣除。
减免方式:
纳税人在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直接按照规定额度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如果纳税人没有按月申报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进行扣除。
注意: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须按月扣除,不能一次性扣除。
房贷利息扣除需要提供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纳税人,如果出售自住住房,且在出售后应退还的部分减免税额超过20000元的,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房贷减免个人所得税:实际节省金额计算
2023 年起,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合理费用扣除的 100% 为其收入额,也就是说,在出售自有住房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假设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收入为 200 万元,合理费用为 20 万元,购房时取得房贷利息支出为 50 万元,则:
免征个人所得税前的收入:200 万元 - 20 万元 = 180 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180 万元 x 20% = 36 万元
房贷利息支出扣除后应纳个人所得税:36 万元 - 50 万元 = 0 元
按照新政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节省的税款金额为:
36 万元 x 免征房贷利息支出比例(100%)= 36 万元
由此可见,对于出售自有住房且取得了房贷利息支出的个人来说,新政策可以节省高达 36 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这笔省下的税款可以用于后续购房、投资理财或其他个人消费,为家庭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