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通知》(贵府发〔2018〕16号),自2018年3月1日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
首套房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5年(含)以下:2.75%
贷款期限5年以上:3.25%
第二套房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5年(含)以下:3.25%
贷款期限5年以上:3.75%
以上利率均为基准利率,具体贷款利率由贷款人与受托银行协商确定,不得高于基准利率。
注意事项:
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认定以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家庭住房套数为准,与借款人婚姻状况无关。
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借款人,必须是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阳市购买自住住房,且购房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无住房。
借款人不能同时享受首套房和第二套房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已发放贷款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不作调整。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18标准
根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通知,2018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如下:
首套住房,五年期及以下(含五年):2.75%
首套住房,五年期以上:3.25%
二套住房,五年期及以下(含五年):3.25%
二套住房,五年期以上:3.75%
温馨提示:
以上贷款利率标准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发放的贷款。
贷款利率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和国家政策调整,请以实际办理时的贷款合同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优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仅供参考,具体贷款利率和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18标准表
首套房贷款
| 贷款期限(年) | 五年以上含五年 | 二十以上 |
|---|---|---|
|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2.75% | 3.25% |
二套房贷款
| 贷款期限(年) | 五年以上含五年 | 二十以上 |
|---|---|---|
|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3.25% | 3.75% |
优惠条件
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对于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且家庭住房总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贷款期限为5年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下浮15%;贷款期限为20年及以上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下浮10%。
多子女家庭贷款利率优惠:对于生育二孩及以上且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贷款期限为5年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下浮20%;贷款期限为20年及以上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下浮15%。
绿色建筑贷款利率优惠:对于购买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住房且家庭住房总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贷款期限为5年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下浮15%;贷款期限为20年及以上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下浮10%。
注意事项
以上利率为参考利率,具体贷款利率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审批为准。
贷款期限指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包括还贷展期后的期限。
以上利率仅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适用于商业银行贷款。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19
为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2019年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贷款额度
1、首套房贷款:二环路(含)以内区域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二环路(不含)以外区域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2、二套房贷款:二环路(含)以内区域贷款额度为40万元,二环路(不含)以外区域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二、贷款利率
1、首套房贷款:贷款利率为5年期及以下贷款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2、二套房贷款:贷款利率为5年期及以下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
三、还款方式
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五、申请条件
1、具有贵阳市常住户口或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非贵阳市户籍职工。
2、在贵阳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满足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政策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相关事项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