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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公告(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告查询)



1、沈丘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公告

沈丘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公告

为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审理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发生在沈丘县辖区内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包括借款合同纠纷、借条纠纷、欠条纠纷等。

二、受理条件

1. 原告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2. 被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 纠纷金额在法院受理标的额以上。

三、材料提交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 起诉状;

2. 证据材料,如借条、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

3. 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四、联系方式

沈丘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地址:沈丘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379-

五、其他事项

1. 当事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亲自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2. 对恶意逃避诉讼、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

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沈丘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2、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告查询

在需要查询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相关公告信息时,可通过以下步骤:

一、访问官方网站

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

二、查找公告栏目

在网站首页,找到"公告信息"栏目,点击进入。

三、选择公告类型

在公告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所需查询的公告类型,如"开庭公告"、"执行公告"等。

四、筛选公告

根据需要,可以通过时间范围、案号、当事人姓名等条件进行筛选。

五、查看公告详情

点击查询到的公告标题,即可查看公告详情,包括公告内容、发布时间等信息。

贴心提示:

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

确保访问的是官方网站,谨防被钓鱼网站误导。

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避免泄露。

3、沈丘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公告公示

沈丘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公告公示

沈丘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6月15日10时00分至10时10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上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于某名下标的物:坐落于沈丘县乡的不动产(具体位置及面积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人民币。

有意竞买人请于2023年6月14日10时00分至2023年6月15日10时00分期间,向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拍卖结束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将原路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竞买人竞买前应认真阅读《拍卖须知》和《竞买人须知》并签署《竞买确认书》,同时保证已详悉标的物的瑕疵及风险,并独立承担竞买及相应法律后果。

标的物现状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及拍卖活动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示:

1.竞买人须通过实名认证注册阿里巴巴账户,并在竞买前绑定已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

2.竞买人在竞价前如遇到网络或系统故障等不可预见情况,可致电淘宝网客服或咨询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0398-)。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发生出价错误,可自行撤回出价。

3.拍卖竞价原则上不设保留价,但法院或评估机构认为拍卖物底价明显偏低的,有权设置保留价。设置保留价竞价的,竞拍者出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拍卖不成立。

4、沈丘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公告最新

沈丘县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公告最新

为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沈丘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下列民间借贷案件发布公告:

案号:(2023)鄂0923民初176号

原告:张某

被告:李某

因被告李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某向本院提起诉讼。经本院审理,查明被告李某于2022年10月1日向原告张某借款人民币5万元,借期一年,约定利率为年利率6%。被告李某逾期未还款,原告张某遂起诉至本院。

本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人民币150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身份证件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公告将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沈丘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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