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之前,民间借贷在中国大陆地区基本合法,但受到一定监管。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个人借款行为。在2019年前,民间借贷主要受《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
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只要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要件,即为有效。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利率、还款期限等相关事项,但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一般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不过,民间借贷也存在一些风险。例如,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出借人可能难以收回借款;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产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如果借贷双方约定过高的利率,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通知》。该通知对民间借贷利率、借贷手续、纠纷解决等方面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为民间借贷活动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法规框架。
根据201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率、期限、形式、担保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的限制:
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
当事人未约定利率的,如果借款人属于自然人的,以借款人为出借人,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二倍;其他情形下,以出借人为出借人,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规定》的实施意味着民间借贷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借款人应当注意控制借款利率,出借人应当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民间借贷纠纷遭受损失。
在2020年以前,民间借贷案件的认定主要依据当时的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审查借贷双方是否具有民间借贷的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借款用途是否正当合法。
对于借贷合同的认定,法院主要审查以下几点:
是否有书面借据或其他书面凭证
借贷金额是否明确
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借款用途是否正当合法
对于借款用途的认定,法院主要审查是否用于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或个人消费,是否用于非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目的。
法院还会审查借款人是否有还款能力,是否存在恶意借款或逃避债务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2020年以前,民间借贷利率没有明确的法定上限,法院通常会根据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的约定以及市场利率等因素综合认定合理利率。
2020年以前的民间借贷案件认定主要基于合同的有效性、借款用途的正当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