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付的利息抵扣本金
在贷款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有一笔额外的资金,可以考虑将这笔钱用于多付利息。多付利息可以抵扣本金,从而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和缩短贷款期限。
多付利息抵扣本金的具体操作方法为:
1. 提前支付利息:在下次还款日前,将多余的资金直接支付给贷款机构,指定用于支付利息部分。
2. 增加月供:将多余的资金添加到每月还款金额中,要求贷款机构将多出的部分全额用于抵扣本金。
例如,假设贷款额为100万元,贷款利率为5%,贷款期限为20年。每月还款额为6666.67元,其中利息部分为4166.67元,本金部分为2500元。
如果借款人每月多付1000元利息,那么20年的利息支出将减少约15万元,贷款期限将缩短约2年。
多付利息抵扣本金的好处主要体现在:
减少利息支出:越早抵扣本金,需要支付的利息就越少,从而节省利息支出。
缩短贷款期限:多付利息可以加快本金偿还速度,缩短贷款期限,节省总的借款成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多余资金用于多付利息,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不必要的利息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多付利息抵扣本金可能会涉及提前还款违约金。因此,在进行操作之前,应仔细查阅贷款合同并咨询贷款机构。
多付利息在本金中予以扣减的具体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超过约定利率的,部分无效。前款所称逾期利息,是指未及时返还借款部分应当支付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借款合同约定逾期利息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无效。借贷双方未约定逾期利息,经催告后借款人仍不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根据上述法条,多付的利息应当在本金中予以扣减,计算公式如下:
扣减后本金 = 原本金 - 超过部分无效的逾期利息
例如,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年利率为 12%,而某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 4%,借款人逾期半年未还款,多支付了 4% (6/12) 本金 = 2% 的本金利息,则扣减后本金为:
扣减后本金 = 原本金 - 2% 本金 = 0.98 原本金
需要注意的是,扣减后本金不能低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
多支付的利息如何抵充,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未约定抵充顺序
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利息抵充顺序,则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多支付的利息应当先抵充本金,不足抵充本金的,再抵充利息。
第二种情况:约定抵充顺序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抵充顺序,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抵充顺序:
先息后本:多支付的利息先抵充利息,剩余部分再抵充本金。
先本后息:多支付的利息先抵充本金,剩余部分再抵充利息。
抵充顺序选择的影响
不同抵充顺序对债权人产生的影响不同:
先息后本:债权人收到的利息较多,本金收回应较少,有利于债权人的短期收益。
先本后息:债权人收到的本金较多,利息收回应较少,有利于债权人的长期收益,也更有利于降低债务负担。
建议
一般情况下,对于短期借款或流动资金周转,可以选择先息后本的抵充顺序;而对于长期借款或投资性贷款,可以选择先本后息的抵充顺序。具体抵充顺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借款人的收益目标而定。
多付的利息抵扣本金会计分录
当借款人多支付了利息时,这部分多支付的利息可以用于抵扣尚未偿还的本金。在会计处理中,需要记录以下分录:
贷方:应付利息
>记录多支付的利息金额。
借方:应付本金
>记录从应付本金中抵扣的金额。
举例:
假设借款人原本应支付 100 元利息,但实际支付了 120 元。因此,有 20 元多付的利息可以抵扣本金。
会计分录:
贷方:应付利息 20 元
借方:应付本金 20 元
影响:
此分录将导致应付利息减少 20 元,而应付本金也减少 20 元。这意味着借款人的债务总额减少了 20 元。
注意事项:
此分录仅适用于多付的利息,不适用于正常的利息支付。
抵扣本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应付本金的余额。
多付的利息抵扣本金必须得到贷款人的同意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