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红利股息的个人所得税抵扣
自2019年起,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了一项新政策,即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利息、红利、股息等收入允许税收抵扣。
抵扣范围:
利息:个人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红利:个人取得的上市公司现金红利、增发新股红利
股息:个人取得的非上市公司利润分配
抵扣额度:
个人取得的利息、红利、股息收入,在不超过个人年应纳税所得额50%的部分,允许抵扣50%的应纳税所得额。
抵扣条件:
纳税人取得的利息、红利、股息收入需为符合条件的收入。
纳税人需已申报个人所得税,且已缴纳所得税。
纳税人需在取得收入的次年3月1日前通过个税APP或网站进行抵扣申报。
减税示例:
假设某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取得符合条件的利息、红利、股息收入总计为30,000元。
允许抵扣的收入额:30,000元(不超过50%的年应纳税所得额)
抵扣额:30,000元50% = 15,000元
实际应缴纳税款:100,000元 - 15,000元 = 85,000元
注意事项:
抵扣额不得超过纳税人已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
抵扣后纳税人应缴税款不得低于按应纳税所得额适用3%的税率计算出的税款。
纳税人需保存好相关收入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的计税依据如下:
股息所得
股息所得的计税依据为股息收入总额。
股息收入包括来自境内企业的现金股息、股票红利和公积金转增的股息收入。
利息所得
利息所得的计税依据为利息收入总额。
利息收入包括来自银行存款、贷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红利所得
红利所得的计税依据为红利收入总额。
红利收入包括来自企业分派的现金红利、股票红利和公积金转增的红利收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上述所得均需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红利所得,若来源于上市公司,且已预缴预提所得税,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税率50%抵扣预缴的预提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以下比例税率:
利息所得
法定利率以下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定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或国债利率)之间的差额部分:20%
股息所得
上市公司现金股息所得:0%
上市公司股票红利所得:按红利总金额的20%计入个人所得。
非上市公司股息所得:10%
红利所得
企业和组织分配的红利所得:20%
法定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计算示例
1. 利息所得
张某某收到银行一笔利息收入为5,000元,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为3.85%,法定利率为3.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5,000 - 3,000) x 20% = 400元
2. 股息所得
李某某收到上市公司现金股息10,000元,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3. 红利所得
王某某收到非上市公司红利所得50,000元,则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50,000 x 10% = 5,000元
注意事项
以上税率不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取得的所得。
对于来自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要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和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