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利息费用的计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租赁》,使用权资产的利息费用是指在租赁期限内, lessee 向 lessor 支付的租赁费用的利息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使用权资产利息费用 = (使用权资产余额 - 未到期的固定租金支付) × 融资利率
其中:
使用权资产余额:指在报告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未到期的固定租金支付:指租赁合同中在未来期间应支付的固定租金总额,不包括与租赁物维修、保险和管理相关的费用。
融资利率:指租赁合同中隐含的融资利率,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
融资利率 = (租赁总额 / 使用权资产公平价值) ^ (1 / 租赁期限) - 1
```
计算步骤:
1. 确定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计算未到期的固定租金支付。
3. 计算融资利率。
4. 将使用权资产余额、未到期的固定租金支付和融资利率代入公式中计算利息费用。
举例:
一家企业租入了一台机器,租赁合同期限为 5 年,每年支付固定租金 10 万元。租赁合同的隐含融资利率为 6%。在租赁合同的第二年末,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60 万元。
计算:
未到期的固定租金支付 = (10 万元 × 3) = 30 万元
利息费用 = [(60 万元 - 30 万元) × 6%] = 18,000 元
因此,这家企业在租赁合同的第二年末应计入 18,000 元的使用权资产利息费用。
使用权资产入账价值的计算
使用权资产是指企业通过租赁合同取得的对特定资产的使用权而形成的资产。其入账价值计算方法如下:
初始入账价值
企业的初始入账价值应为:
租赁期限内总租赁费用,包括固定租赁费、可变租赁费和其他相关的租赁费用。
企业行使购买选择权时支付的费用(如果租赁合同中包含购买选择权)。
企业为租赁标的物承担的初始直接费用,如运输费、安装费和手续费。
后续计量
租赁期限内,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有两种方法:
摊销法:根据租赁期限,将初始入账价值平均摊销至每个会计期间。
利息法:将租赁负债按租赁利率计提利息,并计入当期损益表。同时,将初始入账价值减去已计提的折旧和利息,作为期末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计算公式
初始入账价值
`初始入账价值 = 租赁期限内总租赁费用 + 购买选择权费用 + 初始直接费用`
摊销法(每个会计期间的摊销额)
`摊销金额 = 初始入账价值 / 租赁期限(以月计)`
利息法(每个会计期间的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 = 租赁负债余额 租赁利率`
利息法(每个会计期间的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 初始入账价值 - 累计折旧 - 累计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