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是湖南省政府为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知识成果转化而推出的金融服务。该贷款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分子个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研团队等为服务对象,以知识价值和信用记录为依托,提供信用贷款。
贷款特点:
无需提供抵押物或担保,以知识价值和信用记录作为贷款依据。
贷款额度高,可达数百万元。
贷款利率低,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审批快捷,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条件: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拥有知识成果或创新创业项目。
已在湖南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满一年。
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贷款用途:
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知识产权保护等。
用于企业发展、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
用于个人科研、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等。
湖南省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为知识分子和科技型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有效支持了创新创业和知识成果转化。该贷款对于推动湖南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湖南省深入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发放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超 200 亿元,惠及 10 万余名高技能人才、科技企业家等知识价值创造者。风险补偿机制有效盘活了金融机构存量资金,释放了信用贷款潜力。
湖南建立了知识价值信用评分模型,通过对知识产权、研发投入、人才团队等要素进行量化评价,为高技能人才和科技企业家提供贷款额度和利率定价依据,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因缺乏对知识价值评估判断工具而导致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为降低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湖南设立了总规模 10 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为金融机构提供兜底保障。这有效提升了金融机构风控意愿,促进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规模稳步增长。
同时,湖南还建立了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与政府、产业基金等主体共同承担风险,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扩大贷款覆盖面。
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有效解决了知识价值创造者融资难题,营造了尊重知识、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湖南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金来源
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为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 资金用途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方面:
(一)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知识产权产业发展;
(三)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
(四)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
第三条 资金管理
(一)专项资金由省知识产权局统筹管理,负责资金的分配、拨付、监督和检查。
(二)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省内相关机构对专项资金的申报、评审、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辅助。
第四条 资金申报
(一)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资金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可按规定申报专项资金。
(二)申报单位和个人须提交申报书、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 资金评审
(一)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二)评审重点考察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和对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的作用等。
第六条 资金拨付
(一)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省知识产权局向受资助单位和个人拨付专项资金。
(二)专项资金分年度拨付,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需要,分批拨付。
第七条 资金监督管理
(一)受资助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和预算表使用专项资金,并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二)省知识产权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的,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