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异地贷款合作协议,方便异地购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异地贷款条件的职工,在枣庄市无住房且在异地购房的,可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条件包括:
1. 职工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2. 在异地购房并具备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3.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职工在异地购房资格;
4. 职工及配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申请流程为:
1. 职工在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2. 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异地贷款告知书》;
3. 职工持《异地贷款告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与职工实际缴存情况相关,具体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利率按照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异地贷款政策的实施,为异地购房的枣庄职工提供了资金支持,缓解了他们的购房压力,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均衡发展。
2020年枣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计算如下:
贷款额度上限: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职工本人、配偶及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最高贷款额度:
单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
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在枣庄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贷款地已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职工在贷款地已稳定工作、居住满1年以上。
职工在贷款地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职工在贷款地有合适的购房意向。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温馨提示:
实际贷款额度受职工缴存额度、贷款利率、贷款年限等因素影响,具体额度以贷款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具体详情。
2020年枣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为支持枣庄市户籍居民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枣房公发〔2020〕1 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贷款对象
枣庄市户籍,且在异地无自有住房的职工。
二、贷款条件
1. 在枣庄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 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满 12 个月。
2. 在异地已支付购房首付款,且购房合同已备案。
3. 借款人和配偶(无配偶的,只需借款人)在枣庄市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额度
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四、贷款期限
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为 20 年。
五、利率
异地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15〕307 号)以及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
六、申报材料
1.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 枣庄市户口簿。
3. 职工及配偶(无配偶的,只需职工)身份证。
4. 购房合同(备案合同)。
5. 首付款发票或转账凭证。
6. 借款人所在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账户余额证明。
7. 职工近 6 个月的工资流水。
8. 婚姻证明。
9. 工作证明。
十、申报方式
通过原贷款异地受委托银行办理或通过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
2021 年枣庄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1 年,枣庄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如下:
贷款额度
首套房:最高可贷 60 万元。
二套房:最高可贷 30 万元。
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为当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 10%。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 30 年。
贷款条件
借款人在枣庄市缴纳公积金满 2 年。
借款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信用良好,无恶意拖欠记录。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
购买的房屋符合相关规定。
其他规定
借款人须提供担保,一般为抵押担保。
借款人须购买住房贷款保险。
借款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
以上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有助于促进枣庄市住房市场健康发展。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枣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