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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还清,房产证原件一般不能立即取得。
在贷款购房过程中,房产证原件通常由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作为抵押物持有,直到贷款结清为止。只有在贷款完全还清后,房产证原件才会归还给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应当掌管房地产抵押登记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也就是说,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银行或贷款机构有权持有房产证原件,以保障其债权。
因此,贷款未还完,借款人通常无法直接取得房产证原件。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取回房产证原件:
贷款已提前结清,并取得还款凭证;
借款人已向银行或贷款机构申请提前提取房产证原件,且获得批准;
借款人与银行或贷款机构协商达成其他协议,允许借款人提前取回房产证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提前取回房产证原件可能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且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不同银行或贷款机构而异。借款人如有需要,建议及时联系贷款机构进行咨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