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为响应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经研究决定,调整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调整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
贷款发放日为2023年1月1日(含)前
贷款用途为购买自住住房
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为浮动利率
贷款未结清余额超过贷款本金总额的80%
调整方式:
自2023年1月1日起,上述贷款利率按以下方式调整:
贷款利率下调20个基点(即0.2%)
具体执行:
已还款期数在12期(含)以上的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调整利率
已还款期数不足12期的贷款,于第12期还款时调整利率
调整后的利率将反映在借款人的月供额中
注意事项:
本次调整仅针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贷款
借款人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或其他服务渠道查询具体调整情况
调整后的利率将在我行网站及其他官方渠道公示
我行将持续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贷款利率。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我行客服或相关服务人员。
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为支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经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存量房贷实施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范围
1. 2022年10月1日(含)前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高于5.4%的;
2. 贷款期限大于20年含20年的;
3. 贷款银行同意调整利率的。
二、调整方式
对符合调整条件的存量房贷,贷款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调整利率:
1. 转换LPR贷款定价方式:将原合同中的固定利率转换为浮动利率,后附LPR,浮动利率每年调整一次。
2. 下调固定利率:将原合同中的固定利率下调0.35个百分点。
三、申请流程
符合调整条件的贷款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银行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利率调整。
四、其他事项
1. 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为一次性调整,调整后的利率保持不变。
2. 本公告不涉及公积金贷款和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
3.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项调整旨在降低部分存量房贷利率,减轻购房者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望各位贷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利率调整方式,享受利率下调红利。
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是指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已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文件。
具体来说,这项公告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调整范围:明确哪些类型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将进行调整。
调整幅度:规定调整的具体幅度,可以是上浮或下调一定百分点。
调整方式:说明利率调整是通过一次性调整还是分阶段调整。
生效时间:明确调整政策的生效日期。
实施主体:指定负责实施利率调整的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并非普遍适用。只有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贷款才会受到影响。这些条件通常包括贷款发放的时间、贷款用途和借款人的收入情况等。
这项公告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平衡借款人和银行的利益。通过调整利率,可以缓解部分首次购房者的还贷压力,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符合公告规定条件,可以主动向贷款银行申请调整贷款利率。在调整后,借款人的月供额度或总利息支出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做好相应的财务规划。
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房地产业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我行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存量个人住房贷款首套利率进行调整,调整后首套利率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bp(基点)。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023年3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首套,利率低于LPR-20bp的,保持不变;
2023年3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首套,利率在LPR-20bp至LPR之间的,调整为LPR-20bp;
2023年3月1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首套,利率均为LPR-20bp。
此次利率调整,旨在进一步降低购房者首套房贷负担,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我行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情况,持续优化住房信贷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