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的住房贷款是否可以专项扣除,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取得住房贷款利息时,可以享受专项扣除。但专项扣除仅限于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取得的住房贷款利息。
是否可以专项扣除
判断配偶的住房贷款是否可以专项扣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产权归属:房屋产权必须登记在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名下。
2. 共还贷款:纳税人或其配偶须共同偿还住房贷款。
3. 婚姻存续:纳税人与其配偶在取得住房贷款时是合法婚姻关系存续状态。
如何计算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专项扣除额:
专项扣除额 =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10% × 扣除比例
其中: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不包括本金部分。
扣除比例:纳税人或其配偶实际偿还贷款本息的比例。
举例:
假设纳税人王某与其配偶共同偿还住房贷款,贷款本息为 100,000 元,其中利息支出为 10,000 元。贷款的产权登记在纳税人名下,夫妻双方均参与还贷。
则王某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额为:
10,000 元 × 10% × 100% = 1,0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专项扣除额不能超过纳税人每月应纳税额的 1,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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