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沂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 提高贷款额度
首套房贷款额度从最高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二套房贷款额度从最高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2. 优化抵押物范围
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所在市行政区划的第二套及以上自有住房作为抵押物;
增加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住宅作为抵押物。
3. 延长贷款期限
首套房贷款期限调整为20年至30年;
二套房贷款期限调整为10年至20年。
4. 降低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为3.25%,且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套房贷款利率下调为3.7%,且执行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5. 简化贷款手续
优化贷款申请流程,缩短贷款审批时间;
提供线上贷款申请和进度查询服务。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调整,旨在支持刚需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负担。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进一步优化信贷支持力度,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提高贷款额度
职工首次申请贷款额度由最高50万元提升至60万元。
职工第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额度不变,仍为最高50万元。
延长还贷期限
职工首次申请贷款最长还贷期限由30年延长至35年。
职工第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最长还贷期限为30年。
取消最高贷款年龄限制
原先对职工贷款申请年龄设定的最高限制取消,允许符合贷款条件的退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优化受托支付方式
新增线上受托支付方式,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受托支付业务。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刚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缓解购房者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策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执行。
近日,临沂市出台《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提高新购家庭贷款额度。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满3个月的职工执行新政策。职工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60万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70万元。
优化首付比例。对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对购买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
扩大贷款范围。将购买自住二手商品住房纳入贷款范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通知还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增量贷政策,减轻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调整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更优惠的贷款条件。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进行了调整。
调整内容:
1. 扩大贷款发放范围:将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12个月的缴存职工纳入贷款发放范围。
2. 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40%降低至30%。
3. 提高贷款额度: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夫妻共同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4. 延长贷款期限:将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
在临沂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贷款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临沂市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或全部房款
实施时间:
该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影响: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促进住房消费,完善住房金融体系,为刚需购房者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渠道。预计将有效缓解住房资金压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