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南京公积金还房贷
南京市职工可在公积金账户内提取资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具体步骤如下:
1. 确认提取资格:已在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用于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
2. 准备好材料:
- 提取函(网办或柜面领取)
- 身份证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 还款凭证(如银行对账单)
- 授权委托书(他人代办时)
3. 选择提取方式:
- 网上提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公积金提取”,选择“住房贷款还款”并按提示操作。
- 柜面提取:携带所需材料至指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提取。
4. 填写提取金额:收入提取范围内,可按月或按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每月还款额。
5. 提交申请:提交填写完整的提取函及相关材料,等待审核通过。
6. 提取到账: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的还款账户。
注意事项:
首套房提取额度为账户余额的50%,二套房为20%。
提取间隔时间为半年。
提取后3个月内必须还清相应房贷。未及时偿还的,提取资金将被追回。
提取公积金还房贷可降低月供压力,但提取过多会降低公积金账户余额,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
如何提取南京公积金还房贷
第一步:申请资格
必须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所有权人一致。
账户余额足以支付6个月以上的房贷月供。
第二步:方式选择
网上提取:登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选择“个人业务”—“公积金提取”—“偿还住房贷款”进行申请。
柜台提取: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经办网点办理。
第三步:提交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贷款合同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
还款计划书(用于柜台提取)
第四步:审核放款
网上提取一般1-3个工作日审核放款。
柜台提取审核时间较长,一般为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公积金提取时间:提取前6个月内已支付的房贷部分。
提取金额: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对应月应还房贷金额。
提取次数:每年最多提取12次。
建议提前查询账户余额,并一次性提取足够还款的金额。
南京公积金提取还房贷流程
1. 确认提取资格
拥有南京公积金账户
房屋贷款已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
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申请当月冻结卡内余额且不超过所购住房未还贷款余额
2. 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证明》
贷款合同
身份证
公积金提取银行卡
3. 申请提取
线上申请: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业务办理”—“公积金提取”,按提示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
线下申请:前往南京市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业务网点,填写并提交纸质申请表。
4. 提取审批
线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审核,符合条件的立即审批通过。
线下提交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审核,一般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 提取到账
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将直接汇入申请人指定的公积金提取银行卡。
特别提醒:
公积金提取额度有限,请合理规划提取金额。
提取公积金后,贷款月供将减少,请及时调整还款计划。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5-12329。
南京公积金提取还房贷指南
南京公积金可用于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流程如下:
1. 确定提取资格
提取人已缴纳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用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仍在使用中。
贷款尚未还清。
2.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贷款合同或还款证明
房产权证或他项权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提取需提供委托书
3. 申请方式
柜台办理: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办理。
网上办理:登录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申请提取。
4. 提取金额
可提取的金额为本年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但不得高于本年应还的贷款本息和本月已还贷款本息。
5. 提取方式
以转账方式汇入贷款银行指定的账户。
注意事项
提取公积金还房贷额度有限,不可重复提取。
提取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将相应减少,影响后续贷款额度。
如提取后提前还清贷款,需及时停止提取,以免造成资金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