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二套房贷款利率
荆州市二套房贷款利率目前普遍执行利率基准上浮10%-15%,具体利率水平因贷款人资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因素而异。
国家近期出台的政策对二套房贷款利率有一定影响。央行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二套房贷利率下限。
荆州市作为三四线城市,预计未来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将保持相对稳定。以下为荆州市部分银行二套房贷款利率参考:
中国银行:利率基准上浮10%
工商银行:利率基准上浮12%
建设银行:利率基准上浮13%
农业银行:利率基准上浮15%
借款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利率水平。若有首套房贷款记录,还款记录良好,且征信良好,可争取较低的利率优惠。建议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多比较不同银行的利率政策和服务,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方案。
荆州二套房首付新政(2021)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荆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二套房首付比例的通知》,对二套房首付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政策内容:
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购买第二套非普通住房(含改善性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拥有1套住房但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2021年1月1日起在荆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个人。
调整原因:
调整首付比例的目的是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刚需购房者的住房需求。
政策解读:
对于首次购房者,本政策没有影响,首付比例仍为30%。对于购买二套房的购房者,首付比例有所提高。这将抑制一部分投机性购房需求,特别是对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购房者影响较大。
注意事项:
以上首付比例不包含交易中产生的税费。
购房者需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安排首付比例。
本政策如有更新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荆州2021年第二套房认定标准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优化住宅限购措施的通知》(荆政办发〔2021〕32号),荆州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一、认定条件
1. 具有荆州市户籍且家庭成员在荆州无住房的;
2. 具有荆州市户籍且家庭成员在荆州已有一套住房的;
3. 非荆州市户籍且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的;
4. 非荆州市户籍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
二、认定依据
1. 家庭成员户口簿;
2. 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3. 购房合同或其它具有证明力文件。
三、认定原则
1. 以家庭为单位认定;
2. 以购房之日前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数量为准;
3.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但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已有一套住房;
4. 已出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已有一套住房;
5. 家庭成员仅包括:夫妻双方、未婚子女。
四、例外情况
下列情形除外:
1. 因拆迁获得安置房;
2. 改善型住房(受让面积小于90平方米,一套已满5年);
3. 拥有两套住房但一套为保障性住房;
4. 以继承方式取得第二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