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购房商业贷款政策
一、首付比例
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三套及以上住房:原则上不予发放贷款
二、贷款利率
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最新基准利率确定
具体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由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资格、贷款期限等因素自主浮动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30年
商业贷款最短贷款期限:5年
四、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五、贷款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还款能力良好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贷款记录
拥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符合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六、所需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证明
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协议
房产权证或土地证(如有)
其他商业银行要求的材料
请注意,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具体政策请以商业银行实际执行为准。
菏泽房贷利率最新消息2021
2021年,菏泽住房贷款利率迎来多次调整。
1月至4月:利率稳定在LPR+70bps附近,首套房贷利率为5.85%。
5月:受央行下调LPR影响,首套房贷利率下调15bps,至5.7%。
7月:再次下调15bps,首套房贷利率降至5.55%。
8月至9月:利率保持稳定。
10月:随着LPR双双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调20bps,至5.35%。二套房贷利率下调15bps,至5.8%。
11月:利率再次下调15bps,首套房贷利率降至5.2%。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65%。
12月:暂未发布最新利率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利率仅供参考,实际利率以各银行公布的为准。受市场供需关系、个人资质等因素影响,实际利率可能有所浮动。
菏泽市2020年首套房贷款新政解读
为促进菏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以下首套房贷款新政:
1. 首付比例调整
对购买菏泽市城乡住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含25%)的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可自主决定是否要求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贷款期限最长可调整为30年。
2. 最低利率下调
对购买菏泽市城乡住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含40%)的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可自主决定是否要求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下限执行贷款利率。
3. 利率优惠
对购买菏泽市城乡住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含50%)的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可自主决定是否要求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并可在国家规定的利率下限基础上再下浮一定幅度。
4. 二套房贷款政策不变
对购买菏泽市城乡住房且已拥有1套住房,购买用途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二套普通自住房贷款,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的贷款政策。
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菏泽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仍然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此项政策的实施,有助于菏泽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
菏泽市购房商业贷款政策解读
一、首付比例
首次购买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20%。
首次购买改善性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次及以上购买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次及以上购买改善性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二、贷款利率
根据央行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LPR的基础上加点。
目前,菏泽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
首套房:LPR+30BP(3.85%)
二套房:LPR+60BP(4.35%)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贷款期限内须按时还款,逾期会被计收罚息。
四、贷款额度
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贷款担保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情况下,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家庭年收入的5倍。
五、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每月还款金额固定。
等额本金:每月还款本金固定,利息随本金减少而减少。
六、其他注意事项
购房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
贷款申请需经银行审核批准。
贷款期间,借款人须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