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为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持,旨在依托林权抵押,满足林农林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林业产业化经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意见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的适用范围、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内容。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企业等林权所有者和使用权人均可申请林权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林权价值评估额的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意见对林权抵押评估、抵押登记、贷款发放等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开展林权价值评估,并依法办理林权抵押登记。贷款机构应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防范信贷风险。
意见还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担保方式、利率优惠、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鼓励贷款机构对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同时,对林权抵押贷款的税费给予减免,减轻林农和林业企业的负担。
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将有效盘活林业资产,提升林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意见的出台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
中国银监会发布银监发[2013]第32号文
为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支持林农和林权经营主体发展生产经营,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发布《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第32号)。
实施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经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并登记在册的农村集体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集体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依法处置的国有林场和国有集体林的林权。
贷款用途
林权抵押贷款主要用于林木种植、林地抚育、林产品加工、林下经济开发、林权流转等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贷款期限
林权抵押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根据林木生长时间等因素,可以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贷款额度
林权抵押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林权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的70%。
抵押方式
林权抵押贷款采用抵押林权的方式,抵押林权可以是所有权、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
利率水平
林权抵押贷款利率水平参照当地同期限同风险商业贷款利率水平,并结合林业生产经营特点适当调整。
风险控制
商业银行发放林权抵押贷款,应加强风险控制,充分评估林权抵押物的价值和经营风险,建立完善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制度。
本意见的实施,将有助于支持林业经济发展,促进林农增收,有效保障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继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体林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后,中国银监会于2013年4月12日印发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正式落地。
《实施意见》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思想,主要包括: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发展林业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政策措施。
拓宽农民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
《实施意见》规定了林权抵押贷款的基本原则、对象、范围、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将有力地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和发展现代农业根基。
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2013 年)
为进一步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保障林农切身利益,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含民营林业企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以林权作为抵押物取得贷款的行为。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风险可控:评估林权抵押物的价值和风险,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3. 属地管理:由贷款项目的所在地政府 forestry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4. 公开透明:抵押合同、贷款信息等应公开透明,保障各方利益。
三、抵押物认定
林权抵押物包括:
1. 集体林农的林权证;
2. 林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林业权证;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林权凭证。
四、抵押贷款条件
1. 贷款用途:用于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
2. 贷款额度:根据林权抵押物的价值和风险评定,结合贷款用途和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
3.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10 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4.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
1. 贷款发放前,金融机构应会同 forestry 行政主管部门对抵押物价值和风险进行评估。
2. forestry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抵押物价值认定、抵押合同备案以及抵押权人的登记管理。
3. 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抵押贷款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