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丙方(汽车贷款机构):
鉴于甲方已向丙方办理汽车贷款,现欲将该贷款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转让
(1) 甲方将向丙方办理汽车贷款转让手续,将贷款债务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对丙方的贷款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二、车辆过户
甲方应在贷款转让后,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将车辆所有权转移至乙方名下。
三、转让费用
(1) 贷款转让产生的费用,如公证费、评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2) 丙方收取的贷款转让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如未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如未及时支付贷款本息,丙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丙方认可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
车贷转让协议公证流程
车贷转让协议公证,是将原车贷借款人与新车贷借款人之间的转让协议赋予法律效力。其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
车贷转让协议书原件
车辆登记证书原件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2. 前往公证处:
选择一家正规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
3. 公证员审核:
公证员会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4. 公证程序:
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场,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公证员宣读公证词,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捺印。
公证机关盖章,制发公证书。
5. 公证费用:
公证费根据地区、公证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公证处。
6. 公证书效力:
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车贷转让的凭证。
公证后,原车贷借款人不再承担还款责任,新车贷借款人成为新的债务人。
注意事项:
车贷转让协议应由专业人士起草或参考,确保内容合法有效。
双方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
公证后及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