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既有住房贷款又租房的个税扣除(既有住房贷款又租房的个税扣除 东奥)



1、既有住房贷款又租房的个税扣除

随着住房价格持续上涨,许多家庭面临着既有住房贷款又有租房的经济压力。按照现行税收规定,既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租金支出,不能同时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公告,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3万元/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这一政策对于拥有出租房的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但对于既有住房贷款又出租房的纳税人来说,仍然存在一定的税收负担。

按照现行规定,纳税人既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又享受了租金收入专项扣除,相当于同时享受了两项税收优惠。为了避免重复享受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个人出租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中明确指出,纳税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在享受3万元/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后,如果纳税人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只能从其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中扣除,不得再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这意味着,既有住房贷款又出租房的纳税人,只能在出租房的租金收入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而不能再在综合所得中扣除。这无疑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因此,对于既有住房贷款又出租房的纳税人来说,在享受租金收入专项附加扣除时,要慎重考虑是否在综合所得中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既有住房贷款又租房的个税扣除 东奥

既有住房贷款又有租房的个税扣除 东奥

  东莞市日前出台新政,在东莞市区内新购住房并首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可按现行政策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两项扣除。

  政策明确,在东莞市区内新购住房并首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利息部分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同时,东莞市区内租房的可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申报扣除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按照广东省和东莞市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东莞市区内新购住房的个人,在贷款期限内,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每月归还本金和利息的金额中,利息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对于既在东莞市区新购住房且正在申请或正在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又租房的个税扣除问题,东莞此前并未出台相关规定。

  此次出台的新政填补了这一空白。新政明确,此类个人在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期间,还可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住房租金扣除。扣除金额以纳税人实际支付的租金凭证为准,但最高不超过每月1500元。

  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还是住房租金扣除,扣除标准都不超过纳税人申报扣除年度收入的相应比例。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按纳税人申报扣除年度收入的80%以内计算,住房租金扣除按纳税人申报扣除年度收入的20%以内计算。

3、既有住房贷款又租房的个税扣除比例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于既有住房贷款又租房的纳税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如下个税扣除比例: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比例

对于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额:

扣除额 = 实际发生住房贷款利息金额 / 12 1

纳税人年度扣除额不得超过12000元。

租房扣除比例

对于符合条件的无房租房人员,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租房扣除额:

扣除额 = 实际租房支出 15%

纳税人年度扣除额不得超过12000元。

两者叠加扣除的条件

纳税人既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同时又享受租房扣除的,则两项扣除额不能叠加,只能选择一项扣除。具体选择哪项扣除,由纳税人自行决定。

其他条件

- 享受个税扣除须满足同城原则,即住房贷款和租房支出均应位于纳税人所在城市。

- 纳税人必须有足够的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才能享受扣除。

- 个税扣除额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申报,不能在每月预缴个税时扣除。

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合理选择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扣除项目,最大限度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4、既有住房贷款又租房的个税扣除标准

上一篇:哪个网站免费查征信准确(哪个网站可以免费查询个人征信)


下一篇:网贷寄来了一封法律文件到老家(网贷寄来了一封法律文件到老家会怎么样)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home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