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收入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银行存款利息:企业将资金存入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
政府债券利息:企业持有政府发行的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央行票据利息:企业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票据取得的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银行间拆借利息:企业参与银行间拆借市场取得的利息收入,但仅限于符合特定条件的拆借业务。
特定助学贷款利息:企业依法发放的助学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且该贷款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定条件。
特定债券利息:企业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例如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三农”债券利息。
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利息收入:经国务院批准,企业取得的其他特定利息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利息收入免税政策可能存在一定的条件或限制,企业在享受免税优惠时应仔细核对相关规定。
利息收入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以下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央银行再贷款利息:人民银行向商业银行发放的再贷款利息。
同业拆借利息: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拆借资金产生的利息。
债券利息:企业发行债券而产生的利息。其中,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发行的债券,其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延长至五年。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产生的利息。
国有企业定增利息:国有企业通过增发股份筹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专项债券利息:国家重点支持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国家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债券利息: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债券利息。
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利息:满足一定条件的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分红的利息。
企业境外债券利息: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产生的利息(需满足一定条件)。
国债利息:政府发行的国债产生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免税规定仅针对利息收入本身,其他与利息收入相关联的收入或支出仍然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密切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确保正确处理免税利息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 央行存款利息:企业在中央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 政策性银行存款利息:企业在政策性银行(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3. 国债利息:企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行的国债中取得的利息收入。
4. 金融债券利息:企业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中取得的利息收入。
5. 企业债券利息:企业从其他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中取得的利息收入。
6. 个人借款利息:企业从向个人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7. 特定扶持性贷款利息:企业从政府或金融机构取得的特定扶持性贷款(如抗击疫情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中的利息收入。
8. 特定行业利息收入:企业从事特定行业(如高新技术企业、环保企业等)取得的利息收入,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并不意味着企业不需要申报和缴纳其他税种,如增值税。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扣除上述免税利息收入,并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其他应缴税款。
利息收入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以下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由中国政府发行的国债利息收入,包括国债、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金融机构存款利息收入:企业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利息。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中长期农业发展债券利息收入:该债券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的特殊惠农支农贷款利息收入:用于支持特定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贷款利息。
特定金融债券利息收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财政部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中央银行再贷款利息收入:央行向商业银行提供的再贷款利息收入。
非居民企业借款利息收入:企业从非居民企业借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但该利息收入已由非居民企业在源泉扣缴企业所得税。
以上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利息收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营业收入中减除。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免税规定仅适用于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不适用这些免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