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税房贷扣除标准
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9号),2019年1月1日起,在成都购房的居民纳税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如下:
首次购房者:贷款期限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合同,每月可扣除额度为1200元;2023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每月可扣除额度为1000元。
非首次购房者:贷款期限在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合同,每月可扣除额度为800元;2023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无扣除额度。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纳税人在成都新购、新建、翻建的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贷款用于支付首付款或购房尾款。
扣除方式:
纳税人需要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进行扣除申报。具体扣除流程如下:
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网上办税服务厅。
2. 点击“个税查询”->“专项附加扣除”。
3. 选择“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类型。
4. 填写相关信息,包括贷款本金、贷款期限等。
5. 确认并提交申报。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从申报当月起可以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成都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20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2019年成都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如下:
免征额:9万元/套
首次购买住宅且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免征额15万元/套
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或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全额征收
税率表: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 0 - 5000元 | 5 | 0 |
| 5000 - 10000元 | 10 | 250 |
| 10000 - 20000元 | 15 | 750 |
| 20000 - 30000元 | 20 | 1500 |
| 30000 - 40000元 | 25 | 2250 |
| 超过40000元 | 30 | 2750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房屋销售价格 - 实际购房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费用) 应纳税比例
应纳税比例:
首次购买住宅且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1%
首次购买住宅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上的、非首次购买住宅、购买非普通住宅的:2%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低于免征额部分的房屋销售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成都个人所得税房贷扣除标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在成都工作的纳税人购买住房,可按以下标准享受个人所得税房贷利息扣除:
第一套住房
首贷:80万元及其以下部分,按实际发生数扣除;80万元以上部分,按80万元计算扣除。
二贷:30万元及其以下部分,按实际发生数扣除;30万元以上部分,按30万元计算扣除。
第二套住房
无论是首贷还是二贷,均按10万元计算扣除。
扣除期限
房贷利息扣除的期限,自纳税年度起,连续120个月。
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扣除标准仅限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纳税人与配偶双方为共同借款人,则扣除标准合并计算。
房贷扣除需要通过税务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纳税人需按月填写扣除信息。
通过对成都个人所得税房贷扣除标准的了解,纳税人可以合理安排购房计划,最大程度享受税收优惠,降低购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