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减免利息政策
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农村居民和企业,各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出台了减免利息政策。
针对因疫情导致收入减少的农户和中小微企业,农村信用社可申请减免贷款利息,减免比例最高可达50%。具体减免金额和期限由各家农村信用社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减免利息政策有效减轻了借款人的资金压力,助力受疫情影响群体恢复生产生活。例如,江西省某农村信用社已累计减免贷款利息1.2亿元,惠及农户和中小微企业超过10万户。
为了申请减免利息,借款人需要向所在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疫情影响证明、收入减少证明等。农村信用社将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减免。
需要提醒的是,减免利息政策不等于免除贷款,借款人仍需按时还本付息。农村信用社会通过多种渠道,保障借款人及时了解减免利息政策,确保政策惠及更多受疫情影响的群体。
农村信用社减免利息政策的实施,体现了金融机构对支持“三农”发展和实体经济的责任担当,为受疫情影响的群体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帮助。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利息减免指引
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渡过生产经营困难,农村信用社针对因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原因致使形成的贷款本息逾期,经确认已丧失偿还能力的贷款,可申请减免利息。
申请条件:
贷款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主观因素导致贷款逾期;
已丧失还款能力,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贷款已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
符合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核销或重组标准。
减免范围:
逾期贷款产生的利息;
对应逾期本金的罚息;
其他与逾期贷款相关的费用。
减免程序:
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减免利息申请;
农村信用社审查申请材料,对借款人的困难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符合减免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报上级行审批;
上级行审批通过后,农村信用社将减免金额记入借款人账户,并出具减免证明。
注意事项:
借款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农村信用社核查;
农村信用社应严格按照减免指引执行,防止违规减免;
办理减免手续期间,借款人应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不得恶意拖欠。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