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1、最高法关于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和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于2015年8月28日发布,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定义,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同时规定了贷款利率的认定标准,对于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对于高利借贷,即出借人收取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受理。但出借人已经实际取得的利息,可以依法返还。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还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诉讼时效、举证责任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法官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对于解决我国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乱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批复明确了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

二、个人与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借贷行为;

三、个人与小微企业(年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元)之间的借贷行为。

对于超出上述范围的民间借贷行为,则不适用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例如:

一、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

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

三、民间借贷超过3000万元的借贷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而对于其他超出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民间借贷行为,则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予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保障民间借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最高法关于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 保护合法借贷行为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借贷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依法享有债权债务关系,并受法律保护。

2. 利率限制

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转贷行为

司法解释规定,禁止转贷行为。转贷是指债权人将自身债权转让给他人,由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行为。转贷成立后,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4. 担保形式

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可以采取质押、抵押、保证、定金等担保方式。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负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5. 诉讼时效

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借款人逾期不还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承认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承认之日起重新计算。

6. 证据规则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借贷双方应提供书面借据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没有书面借据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间借贷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间借贷法律的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定》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界限,即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无效。同时,对于超过三倍年利率的部分,则认定为无效。

《规定》还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格式、内容、证据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例如,民间借贷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载明借款数额、利息、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借款人负有提供借款用途的证明义务,出借人负有审查借款用途的义务。

《规定》特别强调了禁止高利放贷的行为,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从事高利放贷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论处。对于暴力讨债等非法讨债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的实施有效遏制了高利借贷现象,保护了民间借贷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间借贷市场的有序发展。

上一篇:2021在校生怎么借网贷(在校大学生如何网上借钱)


下一篇:云南富滇银行房贷利率(2021年富滇银行房贷利率)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home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