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 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
2.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原商贷已还款满一年以上;
4. 符合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
二、房屋条件:
1. 房屋为住宅类房产,具有独立所有权;
2. 房屋已取得产权证或他项权证;
3. 房屋符合公积金贷款抵押要求。
三、贷款条件:
1. 贷款金额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 贷款期限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
3. 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 需提供有效的担保措施。
四、其他条件:
1. 需提供原商贷还款记录证明;
2. 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3. 需通过枣庄公积金中心审核。
五、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枣庄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
2. 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4. 贷款发放后,原商贷结清。
注:具体条件和流程以枣庄公积金中心的最新规定为准。
枣庄公积金贷款政策(2019 年 10 月 21 号更新)
为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贷款额度及利率
(一)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 9 倍。
(二)贷款利率:
1. 首套房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 二套房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0.1%。
二、贷款期限
(一)最长期限:30 年。
(二)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年龄、收入等因素确定。
三、还款方式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贷款申请条件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 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 12 个月以上。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三)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四)购买的住房为普通商品住宅或已竣工的经济适用房。
(五)已支付购房首付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20%。
(六)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五、贷款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银行对借款人资质进行审查。
(三)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四)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六、其他
(一)本政策自 2019 年 10 月 21 号起施行。
(二)具体贷款事宜请咨询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
枣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条件:
借款人已取得枣庄市公积金缴存证明;
现已偿还商贷满12期,且无逾期记录;
商贷与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和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住房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且尚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其他申请条件。
流程:
1. 咨询与申请:联系公积金中心或合作银行,了解具体申请条件和材料,并填写公积金转贷申请表。
2. 材料准备:准备贷款申请表、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商贷合同及还款记录、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
3. 受理审核:公积金中心或合作银行受理申请并审核材料。
4. 初审通过:审核通过后,出具初审通过通知书。
5. 商贷结清:借款人需提前结清商贷并取得结清证明。
6. 公积金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或合作银行根据材料和初审结果审批公积金贷款。
7. 贷款发放:审批通过后,发放公积金贷款。
注意事项:
转贷后,原商贷结清,新公积金贷款抵押住房仍为同一套住房。
转贷涉及费用,如评估费、公证费等,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公积金贷款利率一般低于商贷利率,转贷后可节省利息支出。
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根据公积金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向公积金中心或合作银行咨询最新信息。
枣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 购房用途:用于购买位于枣庄市内的自住住房。
2. 借款人条件:
- 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或稳定工作所在地。
-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个人征信良好,无恶意逾期贷款记录。
3. 住房条件:
- 房屋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标准和质押要求。
- 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证,或者已取得所有权证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4. 商贷条件:
- 原商贷已结清或已部分还清,且剩余贷款余额在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内。
- 商贷已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且未出现逾期记录。
5. 其他条件:
- 借款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 借款人或其配偶未在枣庄市拥有其他住房。
- 借款人未享受过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以上条件的借款人,可向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