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贷款利息减免办法最新文件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贷款利息减免实施细则(2023 年)的通知》,对贷款利息减免政策进行更新和完善。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灵活就业人员等。
减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贷款利息减免: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纳入 2022 年第四季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范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减免条件;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减免条件。
减免比例
减免比例为:
2022 年第四季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范围内的贷款:减免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的利息;
2023 年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减免自发放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通过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利息减免。减免申请材料包括:减免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纳税申报记录等。
财政部提示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尽快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享受政策优惠。财政部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贷款利息减免办法文件最新消息
财政部近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小微企业贷款利息补助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财金〔2023〕10号),对贷款利息减免政策进行调整,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扩大受益范围
将使用小微企业贷款周转金和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纳入减免范围,贷款对象不再局限于小微企业,还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符合条件的其他市场主体。
二、延长减免期限
将减免时限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减免期限由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
三、提高减免比例
对使用小微企业贷款周转金发放的贷款,减免比例由目前的2.5%提高至3%;对使用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减免比例由目前的1.5%提高至2%。
四、优化减免条件
取消了贷款余额不高于2000万元的条件限制,只要使用相关资金发放的贷款,均可享受减免。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发展活力。财政部要求相关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确保减免政策惠及更多困难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仅针对使用政府专项资金发放的贷款,其他贷款不在减免范围之内。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应向金融机构了解具体政策内容和申请条件。
财政部贷款利息减免办法文件最新规定
为了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部出台《财政部贷款利息减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
《办法》明确了贷款利息减免的范围,包括: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
(二)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三)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企业;
(四)其他符合财政部规定的企业。
二、减免标准
《办法》规定了贷款利息减免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符合《办法》第一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不同类型企业,其贷款利息减免幅度不高于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50%;
(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其贷款利息减免幅度不高于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80%。
三、减免期限
《办法》规定了贷款利息减免的期限,具体如下:
(一)符合《办法》第一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不同类型企业,减免期限不超过2年;
(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减免期限不超过4年。
四、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贷款利息减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送财政部。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减免名录。
《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政策解读:
《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贷款利息减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稳增长保就业。企业应积极了解政策内容,及时申请享受减免政策。
财政部贷款利息减免办法文件最新版
《财政部关于贷款利息减免管理的办法》(财办﹝2021﹞37号)是财政部颁布的最新有关贷款利息减免的管理办法,于2021年11月29日起施行。
减免范围:
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政策性贷款、专项贷款、国家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省级人民政府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小企业贷款
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贷款
减免条件:
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借款人信用良好,经营管理规范
借款人因受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
借款人已采取相应自救措施,但仍无法正常偿还贷款本息
减免方式:
财政贴息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金贴补
申请流程:
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
贷款机构审核后,报经财政部门审核
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减免通知书
注意事项:
贷款利息减免不改变贷款本金的还款义务
借款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减免的利息
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款利息减免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