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最新
一、贷款对象
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的职工
在金华市缴存公积金连续满12个月以上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还款能力
征信良好
二、贷款额度
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60%
异地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异地购房总价的50%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30年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剩余年限
四、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五、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组合还款
六、贷款申请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向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
七、其他
贷款人需提供抵押物或保证人担保
贷款人需按时还款,逾期还款将产生利息罚息
公积金贷款可享受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贴息优惠
温馨提示:
具体贷款政策和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请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