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助学贷款二次申请流程
一、申请资格
已获国家助学贷款一次申请资格,且首次贷款目前状态为“正常”或“已还清”
尚未超过助学贷款的最高贷款年限(本科生8年,专科生6年)
符合广东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二、所需材料
助学贷款申请表
广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首次贷款相关证明(如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困难家庭证明等)
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一般为父母或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其他相关材料(如在校证明、成绩单等)
三、申请流程
1. 登录广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
2. 点击“助学贷款”
3. 选择“二次申请”
4. 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所需材料
5. 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四、注意事项
二次申请助学贷款额度与首次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最高贷款年限的规定贷款总额。
二次申请助学贷款与首次贷款属于同一贷款合同,还款方式和利息计算方式与首次贷款一致。
二次申请助学贷款需要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共同借款人仍须为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虚假或欺诈行为,将取消其贷款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021年广东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时间为:
秋季学期:2021年9月20日-2021年11月25日
春季学期:2022年1月4日-2022年4月15日
申请续贷时,借款学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续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员情况登记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书》
学生证
贷款合同(原件)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续贷申请核准后,贷款银行将根据续贷申请书加盖“贷款已续贷”印章。借款学生须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和续贷申请书,按时还款。
温馨提示:
在规定时间内续贷,可避免贷款逾期。
借款学生应按时还款,维护个人信用。
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贷款银行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机构。
广东高校助学贷款二次申请流程及时间
广东省高校助学贷款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二次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1. 已办理首次助学贷款申请并通过审核。
2. 当前仍未毕业,且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
3. 已按规定使用并偿还首次贷款。
申请时间:
每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申请流程:
1. 登陆广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或微信公众号“广东学子资助”。
2. 获取二次申请号并填写申请表。
3. 提交申请表、所需材料,并等待审核。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 家庭收入证明、贫困证明等材料(如 applicable)。
3. 申请号。
审核及发放:
贷款申请经高校审核后,汇总至省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温馨提示:
1.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 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
3. 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按照规定按时还款,避免影响信用记录。
广东高校助学贷款二次申请流程
借款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第二次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现有贷款难以维持正常学习生活;
学习专业调整导致学制延长,贷款期限无法覆盖整个学习期间;
因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还款困难。
二次申请流程:
1. 材料准备:
《广东高校学生助学贷款二次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学制延长证明(如适用)
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证明(如适用)
2. 提交申请:
借款学生向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3. 审核与审批: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初审。
初审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教育厅进行复核和审批。
4. 贷款发放:
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由银行发放至借款学生账户。
注意事项:
二次贷款金额不得超过首次贷款金额。
贷款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左右。
具体申请时间和材料要求请咨询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借款学生应注意按时还款,避免产生逾期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