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个人申请条件:
具有张掖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还款能力强;
已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信用良好,无逾期还款记录;
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
符合国家和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
贷款用途:
购买新房或二手房;
新建、改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
购房装修。
贷款额度:
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家庭年收入的20倍;
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家庭年收入的25倍。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
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30年。
担保方式:
房屋抵押;
抵押加保证。
其他条件:
贷款人需提供购房合同、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相关资料;
首付款比例一般为20%以上;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统一向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2020年,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迎来新调整,具体如下:
一、贷款额度提高
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夫妻共同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20万元提高至140万元。
二、贷款利率下降
首套房贷利率由原来的3.25%下调至3.1%。
二套房贷利率由原来的3.75%下调至3.6%。
三、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
职工在缴存满一年后,即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职工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急需用钱,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四、贷款期限延长
贷款期限最长可延长至30年(含)。
五、担保方式多样化
除原有的抵押担保方式外,还新增了保证担保和组合担保方式。
政策解读:
此项新政旨在支持居民住房消费和改善住房条件。新的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下降、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贷款期限延长以及担保方式多样化等措施,将减轻职工的购房负担,提高住房的可负担性,提振房地产市场活力。
张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贷款条件:
申请人及配偶拥有张掖市户籍或有效暂住证满2年以上
在张掖市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缴存月数与借款年限相符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具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购房合同或建房合同
自有资金购买房价的20%及以上(首套房)或30%及以上(二套房)
贷款流程:
1. 提出申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2. 审核资料: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签订借款合同:审核通过后,借款人与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4. 贷款放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入指定账户。
5. 还款方式: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方式还款,每月按时还款。
6. 注销抵押:借款人还清贷款后,管理中心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凭此到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所需资料:
身份证、户口本
公积金缴存证明
收入证明
购房合同或建房合同
自有资金证明等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还贷。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避免逾期影响信用记录。
张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在张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4. 个人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信用良好。
二、贷款额度
1. 首次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可贷金额最高为家庭住房总价的70%;
2. 二次购买商品房的,可贷金额最高为家庭住房总价的60%。
三、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期限为30年。
四、贷款利率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五、还款方式
1. 等额本息还款法;
2. 等额本金还款法。
六、担保方式
1. 抵押担保;
2. 质押担保;
3. 保证担保。
七、其他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2. 收入证明;
3. 住房买卖合同或购房意向书;
4. 首付资金证明;
5. 征信报告;
6. 抵押物或质押物所有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