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上民事判决执行记录消除期限
征信报告上显示的民事判决执行记录,其消除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执行完毕消除
当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致使义务无法履行,法院或其他执行机关已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决定时,民事判决执行记录应当在收到终结执行证明之日起予以消除。
执行中止或撤销消除
如果执行程序被中止或撤销,且被执行人不存在怠于履行义务等情形,民事判决执行记录应当在收到中止执行证明或撤销执行裁定之日起予以消除。
执行完毕满5年消除
对于尚未执行完毕的民事判决执行记录,自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满5年,且被执行人未提出恢复执行申请的,该记录应当予以消除。
需要注意的是:
民事判决执行记录消除后,征信机构应当及时删除该记录,不得再对外提供。
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有权向法院申请出具终结执行证明,并向征信机构提交消除记录的申请。
如果被执行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执行程序继续进行的,民事判决执行记录不会因时间经过而自动消除。
民事判决执行记录消除时间
民事判决执行记录的消除时间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
期限
民事判决执行记录的消除期限分为两种情况:
自动消除:
自实际履行完毕之日起满3年,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强制消除:
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日起满5年,且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注意事项
执行完毕后,申请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消除执行记录。
若被执行人再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消除期限将重新计算。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执行法院向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并向信用报告使用的单位推送。
消除途径
被执行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消除执行记录:
法院申请:向执行法院提交消除执行记录申请。
人民银行申请:向人民银行信用中心提出异议申请。
执行监督部门投诉:向执行监督部门投诉,要求督促执行法院消除记录。
影响
民事判决执行记录对个人信用有较大影响,可能影响贷款、购房、出行等。因此,被执行人应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消除执行记录,避免不良影响。
民事判决是否属于个人公共记录上征信备受关注。
个人公共记录是指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学历信息、职业信息、婚姻信息、财产信息、信用信息等。
民事判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个人公共记录,但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可以采集和使用依法公开的个人信息,包括法院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司法文书。因此,民事判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征信机构采集和使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民事判决都会上征信。只有涉及金钱债务纠纷,且判决结果对个人信用产生不利影响的民事判决,才会被征信机构采集和使用。例如,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信用卡欠款纠纷等民事案件中的判决,可能会被征信机构记录在信用报告中。
民事判决上征信是有时效性的。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年。自不良信息产生之日起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当予以删除。
因此,民事判决是否属于个人公共记录上征信,取决于案件类型和判决结果。涉及金钱债务纠纷且对个人信用产生不利影响的民事判决,可能会在征信报告中显示,但有5年的时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