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专项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计提专项借款利息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具体步骤:
1. 计算应计利息:应计利息 = 借款本金 × 利率 × 计息天数/360(按年息计算)
2. 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将计算出的应计利息借记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中,表示当期的利息支出。
3. 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将计算出的应计利息贷记到应付利息科目中,表示应付给借款方的利息负债。
例如:
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了一笔专项借款,本金为 100 万元,年利率为 5%,计息天数为 90 天。则应计利息为:
应计利息 = 100 万元 × 5% × 90 天/360 = 12,500 元
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2,500 元
贷:应付利息 12,500 元
通过以上分录,企业可以正确反映专项借款的利息支出和应付利息负债。
计提专门借款费用化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 - 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专门借款是指企业为满足特定专项资金需求而举借的专项性贷款,其利息计提方式与普通借款不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专门借款的利息应随着相关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而费用化,而不是全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费用化的利息金额应根据专门借款的年末余额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率计算。年末余额与普通借款的余额计算方式相同,但利息率可能不同。
费用化后的利息应记入财务费用 - 贷款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以反映利息支出的增加和银行存款的减少。
该分录通过将专门借款的利息逐步费用化,准确反映了企业在相关资产生命周期内发生的利息支出,避免了利息一次性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导致财务报表失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