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开办的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主要包括:
1.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由商业银行向具有购房资格的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10-30年,利率浮动,受央行基准利率影响。
2. 公积金贷款: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具有缴存住房公积金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贷款利率固定,一般低于商业贷款利率。
3. 组合贷款:
由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其中,商业贷款部分利率浮动,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固定。组合贷款可以降低借款人的贷款利率和还款压力。
4. 公积金贴息贷款: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且家庭收入较低的个人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较低,部分或全部免除贷款利息。
5. 异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由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贷款条件和利率一般与当地商业贷款一致。
这些贷款产品满足了不同人群的购房需求,有利于促进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种类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向个人提供的住房贷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纯公积金贷款
由借款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作为还款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2. 组合贷款
由借款人同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申请,以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共同作为还款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3. 商业贷款
由借款人向商业银行申请,以个人收入和资产作为还款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4. 其他贷款
包括以住房作为质押的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
各类型贷款的特点
纯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但贷款额度受公积金缴存金额限制。
组合贷款:利率介于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之间,贷款额度更高。
商业贷款:利率相对较高,但贷款额度不受限制。
其他贷款:利率较高,贷款期限较短,用于非购房用途。
借款人在选择住房贷款类型时,应根据自身贷款资质、还款能力和资金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贷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