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拍卖的法律法规规定
住房贷款拍卖是指当借款人违反贷款合同约定,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通过拍卖抵押住房,优先受偿的一项法律程序。其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包括《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抵押物拍卖程序
1. 催告和申请拍卖: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的,贷款人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
2. 法院裁定和公告:法院审查贷款人申请后,作出拍卖裁定。裁定作出后,法院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拍卖时间、地点、抵押物概况等信息。
3. 组织拍卖: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抵押物。拍卖方式一般为变卖方式,即价高者得。
4. 拍卖成交和过户:竞买人竞买成功并支付拍卖价款后,与贷款人办理抵押物过户手续。
法律规定
1. 拍卖底价:抵押物拍卖底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八折。
2. 拍卖费用:拍卖费用由拍买人承担,包括拍卖手续费、公告费等。
3. 拍卖成交后处理:拍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其他费用和拖欠的税费。有剩余价款的,归还借款人。
4. 恶意竞拍:恶意竞拍,例如恶意抬高竞买价格,将承担法律责任。
遵守和执行住房贷款拍卖的法律法规规定,保障了贷款人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也提醒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避免因违约而导致房屋被拍卖的风险。
贷款房屋拍卖法律法规条文
《物权法》
第187条抵押期间,抵押权人未经抵押人同意,不得处分抵押物。
第188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灭失或者毁损的,抵押权人有权从保险金或者其他赔偿金中优先受偿。
《民事诉讼法》
第244条人民法院审理执行案件,对查封的财产,应当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第246条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对执行标的的残余价款,依法分配给债权人。
《拍卖法》
第2条拍卖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6条拍卖活动依照法律规定可以采取公开拍卖、网络拍卖或者其他方式进行。
《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7条申请执行人申请拍卖抵押物,应当提交执行通知书、裁定书、以及可以证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抵押关系的证明材料。
第22条人民法院在拍卖前应当发布拍卖公告,并通过网络公布拍卖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拍卖时间、地点、起拍价等。
第23条拍卖公告应当至少提前十五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