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已偿还部分的性质探讨
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偿还的款项如何认定为利息还是本金,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利息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实务中,对于已偿还的部分款项,存在两种不同的认定方式:
(一)利息优先原则
即优先将已偿还的部分款项认定为利息。该原则主要基于借款人应当支付借款利息的合同约定,以及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利益。
(二)本金优先原则
即优先将已偿还的部分款项认定为本金。该原则主要基于借款人应当先偿还本金的法律规定,以及有利于保护借款人的利益。
司法实践:
司法实践中,对于民间借贷已偿还部分的认定,一般倾向于采用利息优先原则。理由在于:
1. 符合合同约定:民间借贷合同通常约定借款人应当支付利息,已偿还的部分款项优先认定为利息,有利于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2. 有利于出借人:利息是出借人出租资金的回报,优先认定已偿还部分为利息,可以保障出借人的利益。
建议:
为避免争议,建议当事人在民间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已偿还部分款项的性质。如未约定,则应依从司法实践中的利息优先原则。
民间借贷中,还款顺序一般遵循“先息后本”的原则,即先偿还利息,再偿还本金。
这种顺序的依据主要有两点:
公平性:先还利息可以让债权人及时收回借款利息,避免因拖延还款而遭受损失。
安全保障:如果债务人有偿还能力,但资金一时周转不灵,先还利息可以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安全,避免本金因为拖欠利息而变成呆账。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其他还款顺序,如“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双方约定什么还款顺序,就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与债权人协商确定了还款顺序,则应当按照约定的顺序进行还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您可以参照“先息后本”的原则进行还款。
建议您在借款时明确约定好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并保留好借款凭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