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费的会计处理中,借方和贷方各有其特定的含义。
借方:
代表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增值税金额。
贷方:
代表企业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增值税额。
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开具销项发票已确认的增值税收入。
在会计科目中,应交增值税费的账务处理通常为:
借:应交增值税费
贷:应付增值税
当企业开具销项发票时,贷记应交增值税费,借记应付增值税。这是因为企业此时应缴纳增值税,但尚未实际缴纳。
当企业缴纳增值税时,借记应付增值税,贷记应交增值税费。这是因为企业此时已将应缴的增值税交纳完毕,应交增值税费的余额减少。
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和贷方分别表示账户变动的方向和经济业务的性质。
借方:
增加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表示企业应缴纳给税务机关的增值税增加。
主要用于记录以下业务:
销货收入
资产出售收入
提供应税服务收入
贷方:
减少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表示企业已经缴纳或冲抵了部分增值税。
主要用于记录以下业务:
增值税申报缴纳
取得进项发票用于抵扣
发生免税或减税业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应交增值税账户通常与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账户相对应。
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金额,对应应交增值税的借方。
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记录企业取得进项发票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金额,对应应交增值税的贷方。
通过借贷平衡,可以反映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企业了解其税务状况和及时缴纳税款提供依据。
应交增值税取借方数还是贷方数
在实际会计核算中,应交增值税的借贷方向存在不同的观点,主要有借方和贷方两种取向。
借方取向
借方增加,表示税金增加,冲减企业利润。
贷方减少,表示缴纳税金,减少企业资产。
此种取向符合增值税的实质,即企业应缴纳税金是成本支出,借方代表成本增加,符合会计核算原理。同时,所得税费用科目也是借方增加。
贷方取向
贷方增加,表示税金收入,增加企业负债。
借方减少,表示缴纳税金,减少企业资产。
此种取向将应交增值税视为企业负债,贷方代表负债增加,符合会计核算原理。但与所得税费用科目不一致,所得税费用科目是借方增加。
两种取向均有其合理性,但从会计核算的原则和实务惯例来看,借方取向更加符合增值税的实质和会计核算的惯例。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也规定,应交增值税应借方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