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口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包括:
1. 一般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面向所有符合普惠型小微企业定义的企业发放的贷款。
2. 涉农小微企业贷款:面向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活动的农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
3. 重点领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的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
4.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符合银监会规定的条件,并经其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符合普惠型小微企业定义的贷款。
5. 融资性担保机构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经银监会和地方政府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放的符合普惠型小微企业定义的贷款,担保机构对该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6. 符合普惠型定义的其他小微企业贷款:符合国家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小微企业贷款。
普惠型小微企业在人行口径和银监口径下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定义和范围
人行口径:定义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人的企业。
银监口径:定义为年营业收入低于一定金额,且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具体的收入标准由各银监局自行确定,一般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
2. 贷款额度
人行口径:对单户授信余额不高于1000万元。
银监口径:对单户授信余额不高于3000万元。
3. 用途限制
人行口径: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置房地产、股权投资等非经营性用途。
银监口径:既可用于生产经营,也可用于购置房产、偿还债务等非经营性用途。
4. 贷款期限
人行口径:一般不超过3年。
银监口径:期限更灵活,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调整。
5. 利率水平
人行口径:一般享受低于基准利率的优惠利率。
银监口径:利率水平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风险评估和市场竞争情况确定。
这些差异反映了人行和银监在普惠金融监管方面的不同侧重点。人行更加强调对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而银监则给予了商业银行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