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民纪要》中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利率限制:禁止高利贷,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2. 借款形式:借款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书面形式优先于口头形式。
3. 借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两年需要有合理理由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4. 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可以是分期还款或一次性还款,由双方约定。
5.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需要通知债务人。
6. 保证担保:借贷双方可以约定保证人或抵押物,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7. 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九民纪要》中的这些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借贷双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九民会议纪要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
九民会议纪要第(2015)12号中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民间借贷保护范围
民间借贷是指民间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与个人之间进行的以金钱为标的物的借贷关系,包括私人借贷、企业借贷、民间利率借贷。
二、民间借贷合同效力
民间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包括借贷双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借贷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未采用书面形式出借现金的,借款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利率上限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提前还款的,不得收取剩余期限内的利息。
四、利息计算
民间借贷合同对利息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计利息。
五、担保
民间借贷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六、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七、其他规定
(1)民间借贷不得利用他人身份证件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借贷。
(2)禁止以暴力、胁迫、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
(3)对民间借贷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审理,公平裁判,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九民会议纪要》对民间借贷进行了全面规制,明确了司法裁判尺度。
一、民间借贷利率保护
1. 保护约定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2. 法定利率限制:超过24%但未超过36%的,按24%计息;超过36%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二、借条形式审查
1. 书面形式:民间借贷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包括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
2. 严禁空白借条:不得出具空白借条,否则无效。
3. 签名捺印:借条必须由借款人本人签名捺印,不得由他人代签。
三、恶意放贷规制
1. 认定标准:放贷人以明显低于市场利率的方式向急需资金的人放贷,且在催收时采用暴力、威胁等不当手段。
2. 法律后果:恶意放贷合同无效,出借人已收取的利息全部归还借款人。
四、代理人借贷责任
1. 代理人未经授权:代理人未经授权借贷,由本人承担还款责任。
2. 代理人越权借贷:代理人越权借贷,在借贷范围内由本人承担还款责任,超过范围由被代理人承担。
五、借款用途审查
1. 违法犯罪用途: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
2. 合法民事活动:用于合法民事活动的借款合同有效,但涉及重大民事活动时,出借人应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和还款能力。
《九民纪要》关于借款合同的解读
《九民纪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指导性文件,其中对借款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借贷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借款合同的成立条件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承诺于约定期限内返还借款本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合法有效的借款目的;
借贷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内容明确具体;
借款合同形式合法。
二、借款合同的履约义务
借款合同成立后,借贷双方均负有相应的履约义务:
借款人有按时返还借款本息的义务;
贷款人有按照约定发放借款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义务。
三、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
借贷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四、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未提起诉讼,将丧失胜诉权。
五、其他重要规定
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上限;
借款人有权提前还款,但贷款人有权收取一定的提前还款违约金;
借款人丧失还款能力,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九民纪要》关于借款合同的解读为借贷双方的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借贷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