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新规:利息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五百三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无效。
在此之前,民间借贷利息的上限由《合同法》规定,为年利率36%。新规将最高利率下调至24%,体现了国家对民间金融风险的重视和保护借款人的权益。
新规对于民间借贷合同的有效性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借贷利息超过24%,则超出的部分无效,借款人只需偿还本金和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超过36%的部分,无论合同约定还是实际支付,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已经签订的超过新规利息限制的借贷合同,借款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如果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息超过最高利率,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超额利息。
新规的实施,对于抑制民间借贷的高利贷现象,保障借款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积极意义。借款人应提高风险意识,谨慎借贷,避免落入高利贷陷阱。
自2022年8月22日起,民间借贷利率的新规生效。新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也就是说,从2022年8月22日起,民间借贷利率的红线将从原来的年利率24%降至年利率15.4%(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
对于新规实施前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新规规定的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新规明确了以下原则:
超过新规利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不受法律认可。
超过新规利率且存在违法或欺诈行为的,借款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借贷合同。
对于借贷双方协商一致的较低利率,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新规的颁布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遏制高利贷的蔓延,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