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知识价值信用贷款
长沙市政府推出"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政策,旨在支持具有较高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个人和中小企业。该贷款具备以下特点:
灵活授信:评估个人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即可申请。
额度可观: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为 100 万元,满足不同创业需求。
利率优惠:贷款利率较传统贷款更优惠,减轻创业者的融资成本压力。
用途多元:可用于支持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研发、技术改造、技能培训等方面。
申请条件:
1. 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或在长沙市稳定工作
2. 拥有相关领域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或专利等知识产权
3. 信用记录良好
4. 有可靠的还款能力
该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长沙市知识型人才和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知识经济的发展。通过便捷的融资渠道,帮助更多创新者和创业者实现梦想,为长沙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湖南省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推动知识价值转化,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转化,具备一定知识价值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章 贷款对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并已成功转化为产品的;
(二)拥有核心技术专利,并已得到广泛应用的;
(三)拥有发明创造成果,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四)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对知识价值转化产生重大影响的。
第四章 贷款额度
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知识价值评估结果确定,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第五章 贷款利率
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利率由财政部门会同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利率和借款人的知识价值评估结果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不超过基准利率的20%。
第六章 贷款期限
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8年。
第七章 还款方式
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实行按期逐年还本息的还款方式。
第八章 贷款申请
借款人通过湖南省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管理平台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九章 知识价值评估
知识价值评估由财政部门认可的知识价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章 贷款发放
经审核评估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向金融机构提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贴息补贴,金融机构按规定发放贷款。
第十一章 贷款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的监督管理,金融机构负责贷款发放、使用和回收。
第十二章 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对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实施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第十三章 附则
本办法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