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房贷政策
为促进赣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兹制定本政策。
一、首付比例
普通住宅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非普通住宅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对于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于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二、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础利率加点执行。
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基础利率上浮10%执行。
三、贷款期限
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对于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超过70岁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剩余法定退休年龄对应的年限。
四、其他规定
各银行应加强贷款资格审查,严格执行贷款政策。
借款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材料。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避免产生逾期。
本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赣州房贷政策最新消息 2020
首付比例下降
赣州市出台新政,调整首套房贷首付比例,由之前的30%下调至25%。对于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刚需住房,首付比例可进一步下调至20%。
贷款利率降低
根据央行要求,2020年1月1日起,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为4.65%,较之前下降0.25%。二套房贷利率下限为5.25%,保持不变。
可贷年限延长
赣州市部分银行已将房贷最长可贷年限从30年延长至35年。这将减轻购房者每月还款压力,提高购房资格。
其他规定
对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仍为40%。
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刚需群体给予优惠支持。
强化住房信贷风险管控,严防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影响
此次房贷政策调整有利于缓解赣州市购房者的资金压力,促进刚需住房需求释放。同时,也将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赣州购房贷款利率最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稳健货币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赣州市人民银行、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赣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调整内容如下:
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20个基点。
二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60个基点。
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10%。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赣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和个人住房转贷业务的贷款。
生效时间:
本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影响:
此次调整政策降低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利于刚需购房者降低购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同时,提高了二套房和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