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关于经营贷的监管规定
近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加强银行机构涉嫌违规发放经营贷的监管提示》(以下简称《提示》),对经营贷发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提示》指出,近年来,部分银行机构存在涉嫌违规发放经营贷的问题,如将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消费贷资金等违规用于购房、炒房,影响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提示》要求各银行机构:
一、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经营贷发放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真实用于经营用途。
二、建立健全经营贷业务的尽职调查机制,通过实地走访、财务分析、征信查询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和抵押物价值。
三、强化贷款用途管控,督促借款人按约使用贷款资金,并通过贷后检查、抽查、贷后走访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贷款资金挪用等违规行为。
四、加强信贷档案管理,真实反映贷款发放、使用和回收的全过程,为监管检查提供有效依据。
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授信审批、风险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防范化解经营贷违规发放风险。
《提示》强调,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切实加强经营贷发放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分局关于银行金融机构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金融机构从事银行卡业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分局发布通知,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
银行金融机构应制定健全银行卡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和责任分工。加强对银行卡账户、交易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置可疑交易。
二、完善客户风险等级管理
银行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风险等级管理体系,根据客户风险特征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对高风险客户,应加强监控和管控措施。
三、严格控制代理开户
银行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代理开户管理规定,核实代理人的资质和身份,查验代理开户业务的真实性。不得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人提供开户服务。
四、加强与公安机关合作
银行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及时报送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洗钱犯罪。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银行金融机构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各银行金融机构应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维护金融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经济下行,企业经营性贷款需求疲软,部分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这一现象采取措施,加强对经营性贷款的真实性审查,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强调不得将经营性贷款挪用于购房、炒房。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严格审核借款人资格,审查贷款用途真实性。对违规流入房市的经营性贷款,银行将采取措施,包括提前收回贷款、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
央行也出台政策,限制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购房。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得用于购房,不得违规用于偿还或归还房地产贷款。央行加强了对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的监测,对违规流入房市的贷款,将采取措施,包括调整贷款利率、收回贷款等。
监管部门的措施有效遏制了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监管部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