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支付委托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因(说明委托事由),特委托甲方代为支付贷款。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1. 贷款信息
贷款编号: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银行:
2. 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贷款结清日止。
3. 委托权限
甲方受委托有权:
代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取贷款。
代乙方支付贷款本息。
代乙方办理贷款变更、展期、提前还款等相关手续。
代表乙方接受与贷款相关的文件通知。
4. 甲方义务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要求支付贷款。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告贷款支付情况。
甲方应对委托事项尽职尽责,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5. 乙方义务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贷款信息。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委托费用。
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委托事项。
6.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其他事项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委托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特此委托
委托人(乙方):_______
受托人(甲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贷款支付委托书
贷款支付委托书是一种书面授权,允许贷款借款人委派他人代表其处理贷款支付事宜。委托书中会指定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事项的范围、委托期限以及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受托人根据委托内容,可以在委托期限内代借款人办理贷款还款、利息缴纳、贷款续贷等事宜。
借款支用申请书
借款支用申请书是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支用的书面文件。申请书中会包含借款的基本信息、贷款用途、申请支用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偿还方式等内容。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信息,以及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贷款用途的合法性,决定是否批准贷款支用。
借款凭证
借款凭证是在贷款支用后,贷款人出具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凭证中会记载贷款支用的金额、支用日期、贷款期限、贷款利息以及贷款偿还方式等信息。借款凭证是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关于贷款支用的书面凭据,也是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依据。
贷款委托支付的法律规定
贷款委托支付是指借款人授权委托人向债权人支付贷款本息的支付方式。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贷款委托支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合同法》
第252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474条规定,委托合同中约定委托人依法向第三人负有债务,受托人向第三人履行义务的,该第三人收受受托人履行后,与委托人之间的债务消灭。
《商业银行法》
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代理收付、委托收款和委托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委托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规定,受托人依法向第三人履行义务后,无权向委托人请求给付相应对价。
委托支付的法律效力
委托支付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支付贷款本息后,债权人收到受托人支付的款项后,视为已向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委托支付的注意事项
在办理贷款委托支付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委托书须明确授权委托代理人支付贷款的范围、金额和期限。
委托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大期限。
委托人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委托代理人。
委托人应保留委托书的副本和其他相关凭证。
贷款委托支付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委托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支付贷款本息后,债权人收到受托人支付的款项后,视为已向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委托人应注意委托支付的法律效力和注意事项,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贷款委托支付的账务处理
贷款委托支付是一种由借款方授权贷款方将借款直接支付给指定收款人的支付方式。其账务处理涉及以下步骤:
借款方账务处理:
1. 减少贷款余额:将委托支付金额从贷款余额中扣除。
2. 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费用:记录委托支付的金额,借记与收款人相关的应付账款或其他费用科目。
3. 贷记银行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反映委托支付已从借款方账户中转出。
贷款方账务处理:
1. 借记贷款应收账款:借记贷款应收账款科目,反映委托支付的金额。
2. 贷记银行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反映委托支付已从贷款方账户中转出。
3. 通知借款方:通知借款方委托支付已执行。
收款方账务处理:
1. 借记银行存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反映委托支付已收到。
2. 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收入:贷记与委托支付对应的应收账款或其他收入科目。
示例:
公司A向银行B借款100,000元,并授权银行B将15,000元委托支付给供应商C。
借款方(公司A)账务处理:
减少贷款余额:100,000 - 15,000 = 85,000元
借记应付账款(供应商C):15,000元
贷记银行存款:15,000元
贷款方(银行B)账务处理:
借记贷款应收账款:15,000元
贷记银行存款:15,000元
通知借款方:委托支付已执行
收款方(供应商C)账务处理:
借记银行存款:15,000元
贷记应收账款(公司A):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