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卖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方面:
房产信息:
房产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房产估价报告
房屋平面图和施工许可证
产权搜索报告(显示房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留置权)
卖方信息:
卖方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
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卖方收入证明(如工资单或纳税申报单)
卖方资产证明(如存款证明或股票账户对账单)
贷款申请信息:
贷款申请表
首付证明
贷款用途
还款计划
其他相关资料:
房屋保险合同
地震保险合同(如果适用)
卖方同意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函
卖方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如修缮记录或节能认证
注意:
具体所需资料因贷款机构和贷款类型而异。
卖方应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否则可能会影响贷款申请。
建议卖方咨询贷款机构或贷款经纪人,以了解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
公积金贷款时是否需要卖方提供资料取决于贷款方式。
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使用的贷款方式。此种情况下,需要卖方配合提供以下资料:
房屋产权证明
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已有抵押的房屋)
纯公积金贷款
纯公积金贷款仅使用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卖方提供资料。但需要注意,不同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有差异,部分城市可能需要卖方配合提供部分资料。
特殊情况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也可能需要卖方提供资料:
卖方是单位或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房屋为二手房且有其他抵押:需要卖方配合提供原贷款机构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房屋为继承或赠与取得:需要卖方配合提供继承公证书或赠与协议等资料。
温馨提示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建议提前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避免因资料不全而影响贷款进度。
公积金贷款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公积金贷款买卖房屋时,卖方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2. 房屋土地证: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
3. 身份证原件:卖方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卖方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5. 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正本。
6.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卖方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平面图
房屋维修记录
房屋水电煤气等费用清单
已结清的物業管理费和水电煤气费收据
房屋已抵押情况说明(若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积金中心可能会要求卖方提供额外的材料。建议卖方在办理贷款前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以了解具体所需的材料清单。
房屋贷款卖方手续要求
在房屋买卖中,若买方申请贷款,卖方需要配合提供以下手续文件:
1. 产权证明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若房产尚未办理产权证,提供购房合同或契税发票等证明文件
2. 身份证明
卖方身份证或护照
如有多名卖方,需每位卖方提供身份证明
3. 户口本
卖方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
如卖方非本人出售,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4. 婚姻证明
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如已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 其他相关文件
房屋平面图
燃气、水电等费用缴纳凭证
房产评估报告(若有)
土地使用权证明等
注意事项:
以上手续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清晰、无涂改、加盖卖方签名
如卖方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具体要求可能因贷款机构和房屋所在地而略有差异,建议咨询相关贷款机构或中介公司